卓越研究生培养计划(3篇)

时间:2026-01-28 10:02:39 admin 凡家隆文学

卓越研究生培养计划 第1篇

联合培养研究生既享有国科大南京学院在校生同等权利和包括教学、科研、后勤保障以及研究助理津贴、困难学生补助等方面同等待遇,同时享有学籍所在高校的奖助津贴和评奖评优资格。

学籍及学历学位

联合培养研究生学籍归属所在的联合培养高校,联合培养研究生(全过程培养)在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培养环节、论文撰写、学位论文答辩,且满足学籍所在高校规定的最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要求后,由学籍所在高校进行学位授予并颁发学历学位证书。

卓越研究生培养计划 第2篇

为了保证卓越培养项目研究生掌握所在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必要的专业知识,培养方案中特别就“研究生应修读本专业领域专业课程至少4学分”提出了要求,这是指研究生在制订个人学习计划时,应按照招生专业领域,例如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应修读至少4学分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专业课程(为工院或其他专业学院开设的课程,必须是对口的专业课程,不是数学、创新创业等素养类课程)。

注意:若导师要求的拟修读的专业课程未列在培养方案中,提交个人学习计划时,研究生管理系统会默认为“跨专业课”属性。经导师审核后,学院可以将这些课程从“跨专业课”调整为“专业选修课”,算作专业课学分。

卓越研究生培养计划 第3篇

要求专业学位课15学分以上,专业课21学分以上,总学分26学分以上。

1.专业学位课

平台类专业学位课9学分,项目特色课程6学分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分

总学时

6041164

健康和医用材料技术前沿

6041165

生物材料与器械创新工程

6041143

功能材料智造实践

2.专业课

专业学位课15学分,工程数学类课程2~3学分,应修读方向课中本专业领域(材料工程)专业课程至少4学分,方向课均为专业学院授课。

3.总学分

专业课21学分,公共学位课5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