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雨露计划补助标准 第1篇
属于2016年以来脱贫户的学生和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的劳动力,执行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属于2014、2015年退出户的,执行差异化补助,补助标准为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的70%。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学生和劳动力在消除风险前,雨露计划执行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在校就读期间新纳入或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可按自治区统一补助标准享受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至完成当前学段。
培训类型
补助条件
2016年以来脱贫户
2014、2015退出户
职业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
每学期补助1500 元/生
每学期补助 1050元/生
文秀巾帼励志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文秀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
每学期补助2000 元/生
每学期补助
1400 元/生
短期技能培训以奖代补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自主参加县农业农村局以外的单位主办的技能培训,获得国家承认并可在网上查证的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劳动力。
一次性奖励
800元/人
一次性奖励
560元/人
广西雨露计划补助标准 第2篇
1.若遭遇要求提供银行账户等个人敏感信息的情形,应主动与所在区域的村委会或县级农业农村局进行核实,切勿轻信,以避免诈骗风险。
2.申请补助时,请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如果对政策存在疑问,可向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县农业农村局咨询。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772—6215558。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广西雨露计划补助标准 第3篇
脱贫家庭(含 2014、2015 年退出户)、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要主动与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联系,如实提供自己在校就读情况。对提供虚假学籍信息,骗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如果对政策存在疑问,可向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咨询。县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7882656。
广西雨露计划补助标准 第4篇
培训类型
补助条件
2016年以来
脱贫户、防止返贫
监测对象
2014、2015年
退出户
职业学历教育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接受中等、高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生。(含顶岗实习期)
每学期补助1500元/生
每学期补助1300元/生
文秀巾帼励志班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中,就读于广西右江民族商业学校文秀巾帼励志班的女学生。
每学期补助2000元/生
每学期补助1500元/生
注:在校就读期间新纳入或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可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标准享受雨露计划职业学历教育补助至完成当前学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