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漆购买合同协议书样本(优选3篇)

时间:2026-02-09 17:05:50 admin 凡家隆文学

油漆购买合同协议书样本 第1篇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凯旋517の专业油漆装修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的油漆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址:

2.工程内容:

3.委托方式:采取甲方提供材料方式,乙方包人工的委托方式。

4.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以乙方工人开工算起)。

2、竣工日期:,(以按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如遇雨天则顺延。

五、工程总造价:(人民币)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自行采购施工材料,其所购材料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其材料必须为合同上指定使用油漆.

2.材料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施工中,甲方需要变更或增加施工项目时,应及时如实通知乙方,双方应签订项目变更表,商议好造价情况。

4.甲方应配合乙(自亿库网,请保留此标记。)方施工人员的工作。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施工人员须严格依照工艺的程序进行施工。

2.乙方须对甲方购置的其他物品做好保护措施。

3.按施工程序开展监理,及时主动向甲方汇报监理情况及施工进度。

4.乙方须按时完成工程。若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工期延误,应与甲方商议解决。

八、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甲方应付清工程款,即(人民币)

九、饰后保修承诺:

1.乙方在装饰施工质量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间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为期年。

2.保修期间由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涂料施工费用均为乙方负责(需双包)。

3.保修内容均采用修复形式。

4.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通知5个工作日内派人修复。

十、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擅自撤除合同的一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

2.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必须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乙方则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款的1‰。

十一、争议解决:双方友好协商,协商无效,可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公诉裁决。

十二、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

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合同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盖章:代表: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油漆购买合同协议书样本 第2篇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工期的实现,做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使各项劳务作业相互配合,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相关劳务作业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作业内容:

二、劳务分包作业范围

承包范围:基层清理,天棚不平处磨平,阴角弹线等一些油漆相关工作;调制水泥、胶水、打砂纸磨光、二次批灰调制达到质量要求;调制乳胶漆,滚、刷二次,成品保护等;水平垂直运输、落手清余料利用等工作。

工作要求:

1、外墙包括批灰二次,打砂纸磨光,阴阳角处用铝合金批灰顺直、方正;把凹槽粘贴,保证凹槽无污渍;

2、管道边批灰必须平整流顺,不许出现漏批、高低不平等现象;

3、喷点必须大小均匀,不许漏喷,不许喷点过大。

4、内墙包括天棚、楼梯斜板;

5、批灰前先进行基层冲水清理,高低不平处磨平后再进行二次批灰,打砂纸磨光;

6、阴阳角必须用铝合金,批灰顺直、方正。楼地面应做好成品保护工作,楼地面上不许有涂料滴在水泥地坪面上,如有涂料滴在地面上应予以清理。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以甲方与建设方所签订的开竣工日期为准,具体分包作业施工进度必须符合甲方总体施工进度计划。

四、质量标准

劳务作业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合同单价: 元/㎡

合同价款: 元¥: 元

六、双方派驻现场代表

发包方派驻的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职权:代表发包方全面履行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负责工地现场管理,指导并监督承包方的施工作业。

承包方派驻的施工负责人

姓名: 职务: 职权:代表承包方全面履行本合同。

七、工期管理

进度计划

承包方必须根据发包方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安排劳务分项施工作业,确保承包方进度计划的实现。

工期延误

乙方根据甲方的工期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工期计划按月/周/日或施工层、段由乙方签字为准)及时完成各项作业。未按甲方提交计划完工,以500元/天暂收罚款押金。

押金处理方式:a中途离场或分包工程竣工超过总进度计划,罚款和押金没收;b按总进度计划时间没有超过的,罚款和押金退还;提前完成的,按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

由于甲方原因引起的,工期相应顺延。

八、质量管理

乙方必须严格按图施工,并结合施工规范,武汉市有关规定及施工员技术交底要求施工,杜绝质量通病;

分项工程验收结果以甲方质量员和项目经理验收为准,分部工程以质检站验收评定为准;

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正确领导,严把质量关,设立专职质量员名)。分项工程完成经乙方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施工员、质量员复检,如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及时整改,甲方应参加技术指导工作;

甲方项目部每月组织一至二次对乙方进行综合考评,以质量、安全、落手清、机械保养、场容场貌、生活卫生六项为综合评分依据,进行奖优罚劣;

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必须迅速,及时完成,如不及时整改,甲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a、第二天工作必须在头一天工作整改完成后方可施工;

b、另派人整改,技工按60元/天(次),普通工按40元/天(次)计算计价,直接在乙方款项内扣除;

c、进行处罚,并赔偿返工材料费;

d、令其停工整改,直至中止协议,无条件退场。

质量要求:外墙批灰前先清理干净,经甲方验收后进行下一道工序;二次批灰阴阳角用铝合金批灰均匀顺直,管道边批灰必须平整,滴水线内、窗凹槽内无批灰浆在槽内,打砂纸磨光后,经甲方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方可喷点。喷点必须均匀。对窗滴水线要求进行保护,用胶带贴在凹槽内,喷点验收后进行滚刷涂料,一底、两面必须均匀,颜色一致,无色差。内墙质量要求:天棚、阴角批灰前先用水冲洗,清理干净,高低差较大处要进行磨平,阴角处弹线,阳角用铝合金批灰顺直;二次批灰后,打砂纸磨光,批灰要求达到项目部质量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在刷涂料之前先对门窗套、地面、楼梯地砖等一些成品要进行保护后,方可进行涂料施工,涂料滚刷要一致、均匀、无色差。

所有内、外墙施工工艺必须要先做样板间、样板块后,经甲方项目部质量员、施工员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而以后验收就以样板间、样板块为验收标准。

九、安全管理

安全施工与检查

a、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及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乙方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b、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交底。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安全防护

a、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b、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代表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安全施工规定

a、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一切安全制度,及时向甲方有关人员提出书面的合理化建议,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b、对新来的职工,乙方必须进行班组书面安全教育,并由职工签字后再经项目部和公司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乙方方可安排职工工作。甲方有权对违反者进行罚款或责令停工直至中

止协议;

c、乙方设立兼职安全员1名,班前对每位职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主要工序特别安全交底,进行“三上岗、一讲评”并及时做好记录;

d、甲方必须及时对乙方兼职安全员做好督促工作,协助乙方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事故处理

a、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b、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十、文明施工管理

胸卡管理

员工进场必须提供照片6张,并提供身份证或有效证明及流动人口婚育证,由项目部统一编号,发放胸卡。每日上班必须佩带胸卡,禁止外借,每位职工收工本费5元。

安全帽管理

员工进场甲方项目部每人发安全帽一顶,妥善保管,如遗失收安全帽成本费每顶15元。每日上班必须正确带好安全帽,否则按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10. 3 项目部生活用品统一发放管理规定

固定员工发放工作服一套,其它生活用品发放按50%由员工承担(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另外50%由甲方项目部承担。如员工半途退出者按100%成本扣回。其它劳保用品由乙方自理。

10. 4 宿舍管理

上班前必须把各种生活用品摆放整齐,要达到项目部文明施工的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按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罚。员工在本项目部施工每人每月扣暂住证费15元/人。搭火费每月 6 元/人,以上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不得在宿舍开火做饭等。

十一、付款方式

本合同约定付款方式为:

乙方必须合理计划好资金运用,在与职工订立劳务协议时,根据承包协议精神明确生活费用与工资发放标准、中途退场人员结算办法,中途发生职工预支或结算,一切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二、机械、工具、材料管理

每人发放一顶安全帽;

及时做好仓库领用手续;

机械必须及时保养,对正常损失,甲方负责,如果是人为造成的由乙方负责; 甲方提供砂纸、安全帽,其它所有工具由班组负责解决,费用自理。

十三、其他

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项目部的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文明施工;

对乙方违反本协议内容,甲方有权处以50—1000元/次(人)的罚款;如甲方违反本协议,乙方有权提出按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指成品)100%计算赔偿;

乙方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未经许可擅自离现场罚200元/天(人);

对乙方某位职工严重违反本协议,甲方有权提出责令其退场。乙方无条件服从,并且工资等事项由乙方负责自行解决,如乙方负责人不服从甲方领导,甲方有权中止协议;

乙方人员严禁打架、赌博、偷盗等违法乱纪行为,严格执行甲方保卫治安管理条例,每位职工必须持有身份证、计生证方可进入工地。无证人员和18岁以下人员禁止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场;

乙方必须严密劳动组织,抓好劳动效益,在合同签字生效后,单价一次性承包,由乙方负责人自负盈亏,甲方项目部根据乙方各项指标完成情况,予以适当奖励。

十四、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五、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六、双方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为提出异议方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完场清自行失效。

十八、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一, 无效说。该说认为《公司法》第72条关于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规定属于强行性规范, 转让股东违反该条规定与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应当归于无效。而《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所以认定股东未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合同无效。但是, 《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是否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还存在很大的争议。有的学者认为该条规定并非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而系选择适用和推定适用的任意性规范。即便将其认定为强制性规范, 强制性规定中包括赋权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该条规定也属于赋权性规定, 而非禁止性规定。如果法律赋予的权利没有因某种行为而丧失, 就不能认为违反了法律的赋权性规定, 所以也就不能认为是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在股东与第三人签订转让合同的情形下, 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并未丧失仍可以行使, 这不能认为已经侵犯了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第二, 效力待定说。该观点认为可以类推适用《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合同的规定。首先, 《合同法》第51条的目的是保护真正权利人财产的安全, 而股权转让股东显然不是无权处分人, 其处分的是自己的财产, 并不涉及他人的财产有处分权, 只不过在行使处分权时受到限制, 所以其没有类推适用的基础。其次, 根据《合同法》第150条和第151条关于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规定, 处分权受限制的人处分自己财产与无权处分人处分他人财产是两个法律问题, 二者的法律效果显然是不同的。权利存在瑕疵, 即合同的标的附有第三人的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应当是有效的, 否则瑕疵担保义务的问题便无从谈起。显而易见, 出卖人未排除处分权上所受的限制即处分其财产的情形属于权利存在瑕疵的范畴。所以其不能类推适用《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

第三, 可撤销说。该说在目前比较有影响力。《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 即债权保全制度中的撤销权。通常来说, 可撤销合同是指因重大误解、显示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导致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瑕疵的合同, 合同当事人是其行使的主体;债权保全制度中的撤销权是为了保全债权人得债权而赋予其的一种权利, 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是其行使的主体。但问题在于《合同法》74条所规定的撤销权是有严格限制条件的, 在这些限制条件下撤销合同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和其他股东行使撤销权对股权转让双方利益的影响是不同的, 因为它们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不同、涉及的利益的性质和复杂程度不同, 一般来说其他股东行使撤销权的影响要远远大于债权保全撤销权的行使。即使勉强可以类推适用《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 当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转让股东与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被撤销, 对第三人保护不周的问题依然存在。

第四, 有效说。从立法目的上来说, 确立股东优先购买权的目的是维护公司内部信赖关系, 该目的是通过保护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拟转让的股权, 非股东第三人优先于其他股东受让拟转让股权行为是法律所要否定的, 转让股东与非股东第三人间签订转让合同的行为并非法律所要否定的。所以说, 在有效说的基点下, 股东优先购买权同样可以得到保护, 并非只有行使撤销权或者直接否定合同效力才能保护其优先购买权。从法律的价值和意义来说, 合同的效力与权利变动的结果二者之间并不一定存在必然的联系, 是可以区分的。关于这一点在我国立法上早有体现, 例如我国《物权法》第15条确立了债权合同的效力与物权变动的结果相区分的原则。因此, 合同的生效并不会必然导致权利变动结果的发生, 是符合法律逻辑的。当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使转让股东与非股东第三人之间的合同不能履行时, 第三人可以向转让股东主张违约责任来救济自己的权利。有效说主张, 股权变动的结果与股权转让的合同是可以分离的, 只阻止股权变动的结果, 对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并不否定, 通过这样的法律设计, 可以兼顾优先购买权人的利益和非股东第三人的利益, 无疑是一种比较好的法律构想。

从本质上来说, 之所以会出现各种不同的学说都是利益博弈的结果, 我们要从利益平衡的角度出发来评价未经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 有效说是一种比较好的选择。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已有按照有效说主张所裁判的案例。在张某与狮龙公司等股东优先购买权纠纷上诉案中, 法院认定狮龙公司等19名股东与重庆市南川区方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有效, 张某要求确认上述协议无效的请求不能成立, 法院不予支持。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与否不影响其他股东与非股东第三人间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 只影响该协议能否实际履行。即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应当按照该协议自身的内容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效力的规定加以认定, 即便优先权股东行使了股东优先购买权, 只要该协议本身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有效要件, 协议仍为有效。本案中, 狮龙公司等19名转让股东与南川区方博公司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合法有效的。张某优先购买权的行使不影响该转让协议的效力, 只影响该转让协议能否得以实际履行。

所以说,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如果合同不属于无效、可撤销可变更、效力待定, 则自成立时生效。要从合同效力认定的一般逻辑和法理来看待未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的效力, 即除非合同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或法律、行政法规有特别规定, 否则合同成立即生效。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是有效的, 受让人在转让股东不履行转让股权的义务, 或者不能获得转让股权的情况下, 就有向转让股东主张违约责任的可能, 来救济和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对相关效力的安排最终也是为了平衡相关当事人的利益, 有效说也不是完美无缺的, 还有相关的问题需要解决才能获得较有力的支持, 即当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时, 受让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追究转让人的违约责任以更周好地保护自己利益?因为并不是只要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导致受让第三人不能获得转让股权时都可以向转让股东主张违约责任。如果这一问题解决不好, 那么会导致转让股东和非股东第三人之间产生矛盾和纠纷。从一般意义上来说, 当转让股东和第三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 按照合同法的一般原理, 转让股东负有取得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的义务。但是,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的权利, 具有法定性, 虽然其法定性被大大的削弱, 对于公司章程能否限制或者排除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适用, 理论界还存在很大的争议, 但股东优先购买权具有法定性, 是公司法明确规定的权利是理论界的通说。既然法律明文规定了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那么受让股权的第三人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过程中就应当关注其他股东是否同意、是否得到通知、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等基本信息, 否则第三人受让股权的行为都可能构成注意义务不当, 其很难证明自己是善意的, 如果此时继续维持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认为受让第三人可以向转让股东主张违约责任, 是不合理的。所以说, 在坚持其他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和同有效地同时, 还应当引入受让人善意规则, 以维护此类合同效力判断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合同法》第151条规定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或应当知道第三人对买卖标的物享有权利时出卖人不承担权利瑕疵担保义务的规定,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公司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一) 》就采用了该立场。该意见第3条第2款规定, 未经同意转让股权且合同签订后公司其他股东也不认可的, 股权转让合同对公司不产生效力, 转让人应当向受让人承担违约责任。受让人明知股权交易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而仍与转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 公司其他股东不认可的, 转让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对于未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合同, 在一般认可的基础上继续探究受让人是否明知的处理方案是相当合理的。

在司法实践中, 会有转让股东通过不恰当、不合法的方式代表其他股东表达放弃优先购买权意思的情形。在现实中,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 一些股东代其他股东表达了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意思, 股权受让人在某些股东的配合下最终获得了转让股权的法律交付, 变更公司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在这种情形下, 股权受让人很多都是善意的, 其受让股权的行为应当得到保护。此时, 有效说引入受让人善意的规则, 为善意的股权受让人获得股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摘要:在现在经济活动中, 公司股权转让纠纷大量存在,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与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之间的纠纷是典型纠纷案件之一, 新《公司法》虽然对股东优先购买权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但是对于未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转让股东与非股东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理论界一直存在争议,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这一问题的态度也不同, 造成了法律适用混乱的情况。

关键词:合同效力,利益平衡,善意受让人

参考文献

[1]奚晓明主编.股权转让纠纷[J].法律出版社, 2007年.

[2]赵旭东.股东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和效力[J].当代法学, 2013年第5期。

[3]曹兴权.股东优先购买权对股权转让合同效力的影响[J].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2年10月第20卷第5期.

[4]张钧, 吴钦松.论未经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之效力[J].河北法学, 2008年第11期。

油漆购买合同协议书样本 第3篇

甲方:

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建设工程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泫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珹实信用的愿则,双方就圆梦园A栋油漆工程承包事项经双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施工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郴州宏业房地产圆梦园A栋。

2、二层地下室、18层住宅。总面积约20_0㎡。

二: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甲方提供须用普通水泥】

二、承包范围:

2-1、室内工程:走道、楼梯间墙面、走道、楼梯、电梯厅天棚仿瓷涂料抛光成功。其它天棚按二遍刮胶。

2-2、承包范围内的小形砼凿平补平。铁丝、元钉的凿除及漏铁部份刷防锈漆。所有施工机具及手工工具。施工中须搭设的操作架。

2-3、施工中用电及施工照明用电。(甲方只提供至每层楼的施工电源,电费由甲方承担)。其它用电设备由乙方负责。承包范围内的劳保用品。

2-4、承包范围内的材料卸车及保管。

2-5、承包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清理及工程成品、半成品保护至工程验收合格。 2-6、对工程质量缺陷保修。保修期验收合格后1年

2-7、承包范围內的安全施工,,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负责,

2-8、乙方往下发包的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质量、安全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质量、技术要求及安会、文明施工。

1、本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工程,工程质量必需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合格工程。如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造成工程质量缺陷修复反工,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2、施工期乙方油漆质量达不到合格,甲方有权換施工队伍,其工资费用等工程竣工验收后,按乙方以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价80%结算。

3、技术要求:

3-1室外:屋面构架底为888胶,面为白色防水涂料两遍。构架柱,梁要求阴阳角必须顺直、颜色一至不变色。窗顶板、挑窗底板、空调机底板、挑檐、雨棚及线条面均为白色刮胶涂料抛光刷墙漆。

3-2、室内:走道、楼梯间墙面、走道、楼梯间、电梯厅天棚为888仿瓷涂料两遍。要求全白色反光,阴阳角顺直,天棚基本平整抛光,无刮子现象,无明显凸凹现象。其它房间天棚刮双灰粉胶可参部份水泥。每间房间颜色其本一至,阴阳角顺直,无刮子现象,无明现凸凹现象,其本平整。

3-3地下室:墙、柱、梁、天棚均为仿瓷涂料抛光成功。要求阴阳角顺直,无刮子现象,无明显凸凹现象,其本平整。

4、乙方对进场施工人员应进行上安全教课。落实安全、文明生产的重要性。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所造成有关部门的罚款由乙方承担。

四:承包单价及付款方法。

1、承包单价【以下承包单价含小形砼面凿除及元钉铁丝凿除】。

1-1、室外墙工程:外墙申缩缝黑色防水漆【包括补底灰】按实做每m价 元。滴水线黑色防水漆【包括窗顶及滴水线15公分宽内的白色防水涂料】每m价 元。

1-2、室外挑窗底板、空调机板、挑檐、雨棚及15公分宽以上线条,刮胶刷防水涂料按实展开面积每㎡ 元。

1-3、室内楼梯间、走道、电梯厅墙面、天棚仿瓷涂料按实展开面积计算每㎡ 元。

1-4、室内地下室:墙、柱、梁、天棚仿瓷涂料按实展开面积计算每㎡ 元。

1-5、室内其它天棚、梁、柱双灰粉胶刮、补平按实展开面积计算每㎡ 元。

2、付款方法:按工程进度支付 %进度款,1个月支付一次,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 %,余款建设方审定结算后1个月内付清。

五:工期:

1、正负零以上工程20_年7月底完工。外墙漆保正不担误拆除外架。

2、地下室20_年8月底完工。

六: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施工技术交底。负责办理暂住手续。

2、提供住宿。生活用水, 用电(供应住宿灯炮一次)。油漆工统一开1个食堂,食堂一切用具、费用自负,只准燒煤及气体。如开食堂必须要用电须自购电表,由甲方电工安装,不得私自乱接。按电表计费每度电元。

3、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误差。

4、捡查、监督、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

5、支付合同价款,按合同办理工资结算。

(二)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乙方必须参加承包范围工程中途、竣工验收。

2、按甲方技术交底,设计变更及建设方和甲方要求施工。一定确保工程质量,保正施工进度的进行。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3、服从建设方及有关监督部门的指挥、捡查,服从甲方的各项捡查及统一指挥调配施工。做到文明施工。爱惜材料、机械设备。丢失损坏甲方材料及设备按原价赔偿。

4、安全生产:遵守操作规章规范,不违章作业,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戴好安全带,不得穿拖鞋、高跟鞋、塑料底鞋、赤脚、不准打赤搏上班作业,以上违者每次罚款200元。以上罚款在乙方承包款内扣除。施工操作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及费用全由乙方负责。

5、遵纪守法,不得打架斗殴、寻泄滋事,不得组织或参与赌博,严禁酒后上班,杜绝一切违法行为。因乙方人员自身原因引发的一切纠纷,造成损失(包括对笫三人)均由乙方自理,如由此造成甲方损失从乙方承包款中扣除。

6、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期不得有任何借口与本工程负责人员及建设方、监管部门的管理人员吵架,或殴打工地负责人员及建设方监管部门管理人员。 如发生类式事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开除肇事者,情节严重并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有费用在承包款内扣除。

7、节约用水用电,不得用电器燒水、做饭、考火,如发现每次罚款200元,如由因造成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不准乱接乱拉电源,必须由专业电工接电。讲究现场卫生,不得在未设厕所处随地大便,因乙方人员原因引起的甲方被主管部门、上级部门的罚款均由乙方负责,被工地发现每次罚款200元、并打扫清理全现场卫生一次。

8、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偷盗工地财物及私人财物,一经发现送交_门处理,后果自负,

甲方并对偷盗者处以按财物价值百倍罚款,罚款在乙方承包款內扣除。

七、本工程合同及结算必须本工程施工员签字才能付款。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壹式叁份,本合同签字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