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销商合同协议书 第1篇
1、甲乙双方就系列产品项目的代理协议期限为一年。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金额支付代理年费______万圆。该笔资金作为甲方的预付货款,当货款使用完毕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代理年费补齐,否则本协议无效。
3、甲方签订本协议的5个工作日内交纳代理年费伍拾万到乙方指定帐号,做为本协议的履约和区域市场的独代保证,否则本协议无效。
4、代理年费退回:本协议终止后,甲方结清所有货款后乙方3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退回甲方。
5、甲方在代理乙方产品时,不得在代理区域内经销、分销、或促俏与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竞争性的商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来自于区域外其他顾客有关代理商品的订单、询价,甲方都应将其转交给其它区域代理商,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6、除另有约定外,所有的费用和支出,如电讯费、差旅费以及其他有关商品销售的费用,都应由代理商承担。除此以外,代理商还应承担维持其办公处所、销售人员以及用于执行卖方中有关代理商的义务而发生的费用。
区域经销商合同协议书 第2篇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所代理产品的供货。
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和更新所代理产品的价格体系清单。
3、乙方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及服务培训,并尽力向甲方提供技术咨询,解答有关产品功能。性能相关的问题。
4、乙方提供代理产品的维修服务。
5、乙方对甲方的销售情况及时进行考核评估,并根据其业务销售情况来评估代理商授权资格。
6、乙方保证甲方为本协议确定的授权区域内的唯一代理商。
7、若在代理期内发生其他省份授权代理商跨区销售的事实行为,经查证属实后,乙方会要求其他区域代理商对甲方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会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
区域经销商合同协议书 第3篇
2011年初,A品牌与老李正式成立一家联合办事处。
老李首先与A签订了《经销商代理合同》,主要条款包括:缴纳品牌保证金50万;全省完成销售回款任务1000万,否则扣除保证金;新开店数量10家;保证遵守价格体系,不向周边区域低价窜货等。
之后,老李又签了《办事处回款责任合同》,主要条款包括:按A品牌要求每月执行回款任务,累积3个月不能完成月度任务的80%则辞退办事处经理;办事处铺货50万作为展厅陈列;办事处每月向公司提交工作汇报,包括回款计划、客户开发计划、区域促销活动执行情况等;办事处需给江苏省各地经销商做好客服、物流等服务,执行A市场政策,如有客户投诉将对办事处进行处罚;办事处按月完成计划任务,给予办事处回款额的10%作为办事处费用。
最后,双方都不约而同地在合同后补充了保密协议——这两份合同内容当然得保密,不然怎么操作。
合同敲定之后,老李狠狠地出了口恶气:总算把A逼上自己想要的路上了!当然,老李也清楚:戴上办事处这顶光鲜的帽子,身上的枷锁不见得比做经销商要少多少。毕竟,作为经销商时,老李和A是商务合作关系,势力虽然有强弱,但市场地位是一致的;但作为办事处时,老李与A则是上下级关系,层级关系非常分明;总部要惩罚经销商,还得“非常艰难地做出一个决定”,可惩罚办事处时,那不就是一纸公文的事情么?
区域经销商合同协议书 第4篇
经销商的回款任务合同,在没有保证金约束下,许多时候都是一纸空文。比如年初签订了合同,他过了半年却没有完成半年度的回款任务,厂商基本都是无可奈何,只有来年再调整了。年中调整,存货和接盘就能把厂商折腾死,不是谁都像百货商场那样能折腾。
对老李而言,任务算是下去了,但监督合同执行难度非常大。经销商监督经销商回款,反弹是不用说的了。多年的营销经验让老李深深明白一个道理:分销的规模越大,选择经销商的重要性就越小。还说啥呢?开发吧!
A制定了一年开10个店的计划,老李也如实地分解到各地经销商那里去了。“在2011年内本区域新开终端若干家,保有量若干家”,这个条款以前就是个空话,经销商会想:开店有支持是不假,我不开又咋地了,反正我完成回款任务就行了。郁闷的是,这条款到老李这里就成炸弹了。
老李跟老张打个电话,“老张,听说上海久光在苏州园区开的店生意还不错啊。”
老张两眼一瞪,“卖货的比买货的人还多,那叫生意不错?”
老李又说了,“那你今年还承诺开两个店呢,要不在久光开一个吧,不然我这里承担的压力太大了。你也知道,办事处不好做啊。”
老张很想直接甩一句“想开你自己就去开吧”,之前办事处要求老张到久光开店时就是被他这样顶回去的,但他想了想,最终还是没说出口,“李总,我担心生意不好做啊。”
都喊上李总了,意味着老张这是想“公对公”,不再考虑私人交情了。不想老李接一句,“这样吧,你怕生意不好做,我去开好了。等生意好了,我再转让给你。”
老张一哆嗦,苏州最早也是老李操作过的。虽然比不过老张这个本地人玩得转,但人家老李要再进苏州也不没有很大的难度。
按说,久光商场店属于可开可不开的店,毕竟还要长时间来培养。以苏州城市的格局,美罗商场、泰华商场加上石路国际商城也就差不多了。但老李这样一插手,指不定整出什么幺蛾子来了,谁都知道老李一直想找回做省代的感觉。
于是,老张连忙说到,“劳您费心,我马上和久光招商部联系,看啥时候有空位出来,这事情保证月内有个结果。”
区域经销商合同协议书 第5篇
经销商日常工作主要就3点:打款、进货、卖货。
办事处则主要有2点:催款、发货。
老李本来只有3项工作,结果变成5项,依次是:催款、打款、进货、发货、卖货。简单地说,就是资金流和物流上各多了个职能:以前只管花钱,现在还要管回款;以前只管进货、卖货,现在还要管发货。
办事处成立之后,A也假惺惺地把整个江苏省的客户关系都移交到老李那里了。实际上,移交不移交也就那么回事,因为江苏省的客户基本都是老李开发出来的,少有老李不熟悉的。
区域经销商合同协议书 第6篇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具体事项和对方的商业秘密,否则对方均有权按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2、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如一方出现严重违约或确实不能完成本协议义务,对方有权提前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申请仲裁解决,仲裁地定于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
4、乙方为了业务发展所出台的涉及本协议中的合理的管理规定、政策等一经宣布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
甲方(公章):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
职务:______
职务:______
日期:______
日期:______
区域经销商合同协议书 第7篇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系列产品的技术信息及最新报价。
2、甲方对乙方的价格及销售政策有保密及维护的义务。
3、甲方应主动向用户提供完善及有效的售后服务,并定期向用户进行售后的电话查询。
4、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产品经销计划,反馈产品的市场状况,以便乙方能及时掌握市场信息并调整市场策略。
5、甲方在经营活动中有责任维护乙方公司的渠道体系、价格体系以及市场形象,不得从事有损于乙方或乙方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以及所代理产品形象的行为。若发生此类事件乙方将向其他合作伙伴公开公布甲方违约行为,并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6、甲方有义务对代理区域内的分销商和最终用户进行产品技术培训。
7、除乙方明确要求,甲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产品包装、序列号、产品标识、附件。
8、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商号。若本协议终止或期满后不再续约,甲方不能再对外宣称自己为乙方的代理商。任何未经乙方许可的宣传和署名,将被视为恶意的商业行为。
9、甲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代理身份转让于他人。
10、甲方保证不将所代理产品销售至代理区域以外,如有上述事实发生,甲方需对其他区域代理商进行经济补偿,否则乙方有权利终止其代理商的权利,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1、甲方需在授权区域内完成不低于______%的市场占有率;如在签约后较长时间内甲方代理业绩无法达标,乙方有权收回本协议的总代资格终止本协议;甲方不再享受总代理政策,乙方收回原交给甲方代维客户,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干涉。
区域经销商合同协议书 第8篇
1、甲乙双方的关系是销售代理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均属于独立的法律经济体,独立承担自身的法律责任,该责任不因本协议而过度到对方。
2、甲方在本协议授权区域,可以以乙方总代理名义或办事处名义开展市场工作,但不得以办事处名义与客户签约;严禁使用乙方名誉私刻办事处公章进行商业活动。
3、如因市场需要以乙方名义开展专案性工作(如投标、签约等),甲方需以书面方式向乙方申请,乙方批准后提供相关专案授权书面证明,甲方在授权范围内可以乙方名义开展工作。
4、未遵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 ”字样注册任何形式的经营机构,否则,乙方均有权随时终止本协议,直至以侵权行为追究甲方法律责任。
5、甲方作为乙方区域独家总代理,乙方将相应区域内的所有既有客户均交付甲方维护,该客户(含产品经销商、最终用户)和未来开发的各类客户。
区域经销商合同协议书 第9篇
很快,2011年结束了。
这一年,A在江苏市场共完成销售1010万,新开店8家。其中老李完成近500万,其余经销商完成500多万。按照A的销售分析来看,老李增长最为迅速,从300多万蹦到近500万;经销商也有一些增幅,属于正常增长。
自始自终,营销政策并没有出现太大的变化,变化的只是渠道成员里的角色和位置感——
从二、三线城市经销商来看,A并没有完全过河拆桥,而是把市场的话语权交给了经销商,经销商们对产品、价格这些基础营销策略有了一些话语权。
从老张的角度来看,他不仅得到了自己要的面子,并且收益也非常现实,权力相比省代要多一点,同时责任比省代也要多许多。办事处的成立本是个折衷的办法,后来居然成为一种妥协的艺术。
经销商合同书
甲方:泰安市碧霞集团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共同发展原则下,本着平等公正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总 则
1、乙方自愿申请成为泰安市碧霞集团生活用纸系列产品的特约代理商,并同意接受甲
方的有关代理规定。
2、经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具备碧霞集团生活用纸系列产品于本协议有效期
内销售甲方指定产品,并授权乙方作为山东省泰安(泰山区、岱岳区、肥城、东平、宁阳、新泰)的指定代理商
3、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年日
4、甲方和乙方之间仅限于甲方产品代理关系,为互助独立的合同缔约双方。因此乙方
不得以或试图以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或附属公司的合伙人、代表、代理人或特许商的身份开展业务或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作如此表述。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本协议书而被视为与甲方或其任何关联公司和附属公司有上述关系。乙方应以本人身份进行产品销售,并且为自身利益与顾客签订购销合同,并且应自行独立承担其在该购销合同项下的义务和责任。乙方不得代表甲方签订任何合同性文件或做出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乙方违反前述规定所签订的合同性文件和做出的任何承诺、声明、保证或陈述对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约束力。
二、分销区域、渠道和产品
1、乙方同意接受甲方授权作为甲方产品的代理商,在甲方指定的销售区域内销售甲
方的指定产品。
2、乙方承诺在本协议书有效期内努力发展分销渠道,并最终使其销售网络覆盖销售
区域内所有到达乡镇一级的主要分销通道。
3、乙方同意如果乙方在销售区域内的分销渠道没有在所有指定区域内覆盖及发展,甲方有权将部分地区移出其销售范围。
4、乙方同意甲方可以随时增加或变换甲方提供的产品。
三、货款结算及价格系统1、2、3、价格系统包括甲方给乙方的代理供货价、市场统一零售价,详见价格表。乙方所经销区域必须保护市场零售价格。根据原材料及市场情况,甲方有权调整产品价格,价格调整一周前通知乙方。
四、甲方责任
1、甲方应保障所提供的商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2、甲方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允许乙方退换货,运费由甲方承担,无质量问题不准
退换货物。
3、甲方保证乙方在本区域的代理权(乙方制定的零售价格高于甲方制定的统一零售
价格10%以上,并未向甲方申请核准,且连续三个月完不成销售任务的,甲方对
该区域市场不予保护)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甲方产品在该区域的代理商,应全面负责品牌形象及商品的推广、维护,并保障市场的可持续性增长及开发,不串货、不砸价。
2、乙方在经营甲方产品时,应本着先进先出的原则,因乙方经营或管理不善而导致
产品变质或过期,甲方不予退换货。
3、乙方保证不跨出被授权区域进行碧霞商品的销售。一旦发生,甲方有权解除其代
理资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负责,并追究其给市场造成的损失。
4、乙方违法经营其他产品遭执法部门查处,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关系。
5、乙方应及时掌握自己仓库的库存量和产品的保质期限,对滞销产品及时促销。严
禁对过期商品销售或搭赠甚至涂改保质期限,否则甲方有权进行处罚处理,造成恶劣影响的可取消其代理资格并追究责任。
六、销售任务
乙方在签定合同内,月任务量不低于年任务量不低于万,自2012
年1月份起(试用),每季度最低回款额低于15万元。甲方有权采
取以下考核方式(二选一):
1、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收回公司配备的车辆,前期支付的车款按50%返
2、乙方向甲方缴纳500元罚款。
七、返还车费及配备业务员
1、车费共计68000元。
返还期限为需一次性结清所有剩余金额。
还款结束后一周内车辆过户给乙方。
2、公司为乙方配备一名业务员,协助乙方开拓市场,工资由甲方支付。
3、车辆交于乙方使用前,由甲方负责办理完车辆所有手续,包含车牌、险、税、车体广告等,此后所有手续及费用由乙方办理及承担。
八、客户档案
乙方自2011年11月起,每月增加5个客户源(包含客户店址、店主、店名、电话、所在城市),客户档案每月上报公司。
乙方自2011年12月起,每月增加1个有效客户源。每月上报公司。
九、合同期生效、有效期及续签条件
1、有效期:本合同从双方签约日起有效期一年。双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续签合同。
2、未完成上销售目标或发生严重窜货、砸价行为或不具备一定的终端资源的代理
商,甲方可拒签下年合同。
十、保密条款
1、乙方须为甲方的所有资料、发展规划等商业机密保密,如乙方有意泄露甲方的商业
机密,一经查证,甲方有权终止双方合作,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碧霞报价单》为本合同附件一并执行,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十二、在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合同中规定之责任,如发生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争
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三、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 方(盖章)泰安市碧霞集团乙 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签字):
委托代表(签字)委托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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