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合同协议书 第1篇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信、有偿原则,就甲方持有的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受让方)在符合农村信用社入股社员(股东)条件的前题下,甲方(转让方)自愿将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认购的资格股______元、投资股______元,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转让给乙方;信用社本年度分配的红利,由______方享受。
三、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必须在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办理股金转让登记,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甲方收回股金证书,向乙方发放股金证书。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股金转让款后,协助乙方在信用社办妥股金证书。同时自股金证书办妥之日起,乙方享有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社员(股东)的各种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见证方和______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农民合作社合同协议书 第2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黑猪养殖合作一事,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黑猪养殖。
二、合作时间: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合作宗旨:
互惠互利、真诚合作、各尽所能、风险共担。
四、合作方式:
本项目共出资______元,其中:
甲方出资______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出资______元,以个人劳务形式出资xxx元,占总股金的______%;
乙方出资______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出资______元,以个人劳务形式出资xxx元,占总股金的______%;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负责开办所需一应证件的办理;
1、对外开展业务,对外订立合同;
2、决定生产项目、经营方针、长远发展规模;
3、负责合伙的财务及帐户资金进出;
4、审查本项目经营管理;
5、决定本项目中各职司的劳动报酬以及报酬核算原则;
7、审改技术改造措施,决定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的方案;
8、确立销售方向以及销售时机等。
(二)乙方的权利
1、对外开展业务,对外订立合同;
2、负责养殖场的业务跟进,债务催讨等;
3、检查养殖场的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5、整理日常规则并且定期交付生产管理中产生的收支账目明细与甲方;
6、负责劳动生产管理,或经双方商定另外指派;
7、负责生产中通用原料的采购运输;
8、协助销售过程中的执行事宜。
(三)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1、对外签订合同均需以养殖场名义加盖公章后生效;
2、勤勉开拓业务,努力扩大养殖场的资产及经营规模;
3、精心作业,合理分配资源,正确把握市场,努力使本项目的效益最大化;
4、合伙人一方提供的经营管理技术等商业秘密,另一方在未取得同意前,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
5、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养殖场的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六、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合作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3、债务由共同财产承担。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其余合作人应当按比例在日内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七、合作期间约定:
1、合作期间,不得退伙,不得转让股份。强行退伙者,出资股金概不返还。除此之外,还要赔偿违约金______元。
2、有其它人要求进伙时,需承认本合同,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合伙期间,各方要勤勉敬业,努力完成各自的工作。如有玩忽职守且不听其他合伙人劝阻者,其它合伙人可商议并予以除名,同时向被除名者返还其所占的股金(以现金方式结算)。
八、合作的终止:
合作期届满;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
其它外部原因导致合作中止(如法律法规、市场原因等)。
九、其它约定事项:
1、未尽事宜,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效力。
2、如有疑议,双方协商处理解决。如解决不成,向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所在地提起诉讼。
3、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2份,双方确认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民合作社合同协议书 第3篇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双方本着自愿、互信互利的基础上,洛阳溪鸣庄园生态农业旅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伊川县汇翔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养殖的约定
1、甲方给乙方提供符合养殖的地块(按丈量为准)亩,地租为每年每亩400斤小麦和400斤玉米。
2、养殖区域水、电、路基本齐全,交通便利。
3、建设10个猪舍。每栋猪舍养猪500头,由乙方出资建设,要按xx县新大牧业有限公司要求建筑图纸施工,项目建成后,符合新大牧业要求与验收,猪苗饲养等其它养殖要求均要符合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的要求。
4、工程按图纸建设要求建设到一半,甲方给乙方拨支持资金10万,待到乙方养猪出肥料时甲方一次性再支付给乙方肥料款50万元。
5、乙方养殖户产生的粪便、沼液、污水不许自行销售,统一给甲方使用、支配。
6、乙方有配合甲方项目验收的.义务,对外甲方可称养殖厂是庄园的一分子。
7、关于养猪厂的国家扶持项目资金由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扣留。
8、双方合作期间,任何一方不能私自解除约定和变更用途。
9、甲方与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由乙方全部按合同内容要求实施,如未按甲方与新大牧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容要求实施,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建设猪场的水、电、路等生产要素符合要求,并保证保证车辆顺利进出。
2、双方共同负责建设期间和生产经营期间的地方治安、社群关系处理、地方各级政府各项检查工作、关系协调等事宜,以保证乙方安心生猪养殖。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养猪厂的建设,保证在合同期内按时完工。
2、乙方负责生猪饲养所产生的粪污的环保处理,实现粪污的资源化、无害化利用,乙方负责把肥水由一根主管道接入到园区主渠,所有肥料归甲方所有且肥料出售收入由甲方所有。环评手续及评审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非因法律、法规及相关性文件之规定以及双方合同的约定,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提出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建筑总成本的20%。
五、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30年,本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合同。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