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电缆工程合同协议书 第1篇
甲方:___
乙方:___
依照《_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履行。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___上海__田园高压电缆工程。
、项目地点:___上海市浦东新区__镇__田园工地
、总建筑面积:___约18万平方米。
、建筑功能:___住宅及配套设施。
2、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___高压电缆工程(含低压线路架设及有线电视光缆移设)施工、报竣、验收并送电,详细施工内容见本合同所附图纸。
、工程所在地:___上海市浦东新区__镇__田园工地施工现场内。
、承包方式:___包工、包料、包工期、包送电、包质量、包安全。
3、工程造价
、本工程总造价暂定为¥___万元(人民币大写:______万元整),详见合同所附之工程预算。
、以上总造价指按合同所附图纸之工程内容施工完毕,并报上海市供电局验收合格直至送电的价格以及东方有线电视公司验收合格直至送信号的价格,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包括设备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电业局技术服务费、电业局报验报竣费用、保险费、税费、损耗等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需要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不因包括材料价格涨降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乙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的高压电工程所需电业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验收及送电的手续,费用已综合包含在前述价款中,不再另行计算、支付。
、乙方负责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有线电视工程所需有线电视公司等部门的审批、验收及送信号的手续,费用已综合包含在前述价款中,不再另行计算、支付;
、本工程暂定工程量(见预算),最终按发包方确认的竣工图纸及工程签证单所示承包方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4、工程结算
本工程竣工结算以甲方确认的工程量签证单及工程竣工图纸所示工程量及合同约定单价为依据按实结算。
5、工期:
、本工程总工期:自甲方通知施工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包括法定节假日、现场测试、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
、考虑到工程的特殊性,如果在早六点至晚八点出现雨雪天气,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工期按雨雪时间顺延。
、不影响关键线路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予顺延工期。虽影响关键线路但需延长工期累计未超过两日的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不顺延工期,但超过两日的,自第三日起开始计算天数顺延工期。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可能延误工期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的赶工措施确保工期和质量,相应的赶工费用经甲方批准由甲方承担。但如该可能的延误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双方明确约定可以顺延工期的情况外,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顺延工期。非约定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履行或竣工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甲方工作
、协助乙方准备办理电业局手续所需要的资料。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交办理相关手续所需资料明细,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负责提供。除甲方确认的所需提供资料外,办理审批手续所需资料全部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资料的原因作为延长工期或调高造价、增加费用的理由。
、有权对乙方不称职人员提出撤换,乙方应当在甲方要求之日起二日内撤换。
7、乙方工作
、在合同签订前已仔细视察了现场及其邻近地区、现场施工队伍、可能发生的交叉施工及了解任何影响其设计、施工及造价的因素,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道路、储存空间、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凡合同签订时乙方未明确要求的因素或影响,不再作为变更设计、延长工期或调高造价、增加费用的依据。
、乙方应在开工两天前提前向甲方和监理师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应当征得甲方的认可,如甲方提出异议的,乙方应当限期按甲方要求修改,但甲方的认可或异议并不因此而对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承担责任,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工程技术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便更换。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交乙方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或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名单,并附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两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乙方必须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约分包。乙方违法或违约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
、在同甲方交接前对已完工程做好成品保护,不另行计取成品保护所需费用。其他施工单位已施工完毕并交于乙方施工的部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及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均由乙方承担成品保护责任,如发生损坏的,乙方负责修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自行向造成损坏方索赔。但乙方不得以成品保护为由而拒绝或阻止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
、甲方提供并经乙方签收的相关管理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乙方除按相关制度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施工现场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消防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乙方应当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方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7.
8、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
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监理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的指令及有关管理制度要求、技术条款执行,并严格按施工规范和经甲方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保证安全,保证工程进度。
、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每三天清除一次。乙方在撤场时,应当清理好工地至甲方满意为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乙方应当积极与其他的现场施工单位配合,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甲方给予协助。因乙方原因或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乙方或施工单位损失及工期的延误等,由乙方或施工单位向直接责任人索赔,甲方不承担非甲方直接行为的责任。
、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按时签证而停工或延误工期,否则视为乙方擅自停工。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机械、材料设备
、任何进入施工现场材料、设施设备,包括乙方自有的施工设施设备,未报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乙方所使用的设备必须为乙方所有,或征得甲方许可后租赁,乙方应当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其所计划使用的自有设备明细和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
、所有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运进现场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等品质合格证明、入网许可、安装使用技术资料,并应当按国家规定、地方规定或甲方或监理方的要求进行必要的试验、测试、复检,并在使用材料设备前向甲方及监理方提供相应的试验、检测、复检报告。否则,相关的材料、设备不得使用,甲方或监理方发现使用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无论该材料、设备是否质量合格,因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前述甲方或监理方的核实、接受相关文件、报告,并不免除乙方对于材料、设备质量的保证责任,材料设备的缺陷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本工程施工用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运至仓储场地卸车并保管保护。运输、装卸、保管保护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9、工地代表及有关人员
、乙方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未经甲方同意较长时间离开工地或乙方违反工地管理规定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甲方对不称职的'乙方项目经理或人员的撤换有建议权。
、双方各自确定的文件签收人
甲方为:______、___及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为:______及乙方法定代表人。任何一方如需变更签收人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
10、工程档案及技术文件
工程档案由乙方负责按上海市供电局报送要求进行编制,必须做到工程档案与工程建设同步。乙方最终交付甲方的档案的份数为二份,必须满足上海市供电局的要求,并按甲方及上海市供电局要求的时间提交。
11、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不设预付款,具体付款方式如下:___
、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向市供电局报竣验收并经甲方及市供电局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或有关主管部门且正式送电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完整技术档案资料及结算报告,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并移交工程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工程结算值经双方及甲方审计公司审核确认后六个月内,甲方支付至工程结算总值的95%;
、其余5%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或需乙方承担的费用的,七日内无息支付。
、因任何原因需增加的工程款、费用,均在双方竣工决算后支付。甲方在支付时,可扣除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后支付工程款,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同时提交相应的有效的工程款发票。但甲方的任何未扣除,并不视为甲方放弃以后要求乙方支付的权利。
12、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并符合本合同要求,向甲方和上海市供电局报竣验收。
、乙方未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相关报告、文件、资料的义务。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符合本合同要求、乙方清理好场地可办理场场地移交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五日内移交全部工程,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的,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否则,自乙方实际移交全部工程之日为竣工日。
13、质量保证
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具体质量保证保修内容见附件一:___《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
14、不可抗力及处理方式
、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至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两周内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三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战争、__、七级以上地震、海啸、空中飞行物坠落等对本合同履行产生的客观影响。
15、保险
乙方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和负责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16、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开工或完工,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违约金为每天1000元。逾期达五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甲方逾期付款达十五日以上的,应自第十六日起至实际付款日计算并向乙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为应付而应付款项每日万分之二点一,但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
、乙方未经甲方许可停工达三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无条件于七日内退场,乙方并应当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双方于乙方退场后结算,并预留5%的保修金(保修期仍为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二年)。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该承包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承包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三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承包方并应当承担本条第1款约定的合同解除责任。
、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企业继续施工而需比原合同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给甲方,甲方在支付其余工程款时予以扣除。
、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项。
17、合同解除
、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在此情形下,各方的损失各自承担,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完成前未能有序的进行本工程,或发生或存在质量问题经整改仍未能解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相当于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赔偿金。
、合同提前解除时,乙方已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按本合同单价计价,乙方已开始但尚未完成的工程,因乙方原因合同解除的,该部分工程甲方不再计算、不再支付费用;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的,按该工程已完工程量及单价之比相应计算已完工程款。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18、其他事项
、工程施工签证单必须由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或签证章,否则无效。
、如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相关的确认必须经甲方代表、甲方预算部门确认并加盖甲方公章后为有效,其他人(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缺少前述任一确认、或非加盖甲方公章(例如加盖了签证章等),甲方均不予认可。
19、争议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0、合同生效及其他
、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正本八份,甲方六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地址:___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开户银行:___帐号:___
乙方(盖章):___地址:___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___开户银行:___帐号:___
签约日期:___
承包电缆工程合同协议书 第2篇
一、合同双方
发包人:_____
承包人:_____
二、总则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春泽名园”(二期)小区高压、低压电缆敷设和变配电安装工程由乙方承包。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范和当地电力部门有关规定进行安装、调试、验收,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以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三、工程地点、范围及验收依据
1、工程地点:珠海市拱北夏湾昌平路。
2﹑工程范围:春泽名园(二期)变电所、发电机室及高、低压配电工程的安装和高、低压电缆的敷设施工。
⑴、变电所的安装;变电所内变压器5台、高压开关柜11台、低压开关柜28台、发电机房内的低压开关柜9台及辅助设施,母线桥联络电缆等的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照明、消防器材(即灭火器配电房的配置)的材料采购和安装工程。
⑵、发电机室的安装;按发电机室的低压配电柜电施图进行设备(发电机组除外)安装工程及室内照明,消防器材的采购和安装工程。
⑶、高压部分;按春泽名园(二期)环网电缆施工图敷设高压电缆并引至高压柜。
⑷、低压部分;按电缆路径施工图敷设电缆,变电所低压柜引出至每栋建筑配电箱(电表箱)的电缆敷设施工,34栋柴油发电机房至各备用电源箱的电缆敷设施工,二期各备用电源∏线箱至各栋梯间电梯双电源箱,备用电源至控制中心、水泵房双电源箱的电缆敷设。
⑸、协助甲方报建、图纸的送审,负责整体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⑹、负责高低压电缆、变电所工程的一次性验收,并取得供电局发出送电通知。
3、验收依据:根据珠海电力设计院设计的春泽名园环网高压电缆施工图和珠海市建筑设计院设计的变配电房电施图和电缆路径施工图和发电机室电施图的所有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的平面布置图及敷设结构图为施工依据并按验收规范验收,敷设电缆采用国标优质电缆产品(按设计图纸的型号、规格、品牌和报价内容提供)。
4、其他;
⑴、中标单位承担珠海市电力设计院的春泽名园环网电缆施工图设计费(即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如甲方对工程须变更所需的变更设计费由甲方承担。
⑵、中标单位应按甲方要求对变电所电施图和电缆路径施工图做部分修改和完善。
⑶、按乙方《工程预(结)算书》报价未报项目;①高低压房10KV绝缘垫;② 10KV绝缘手套、靴各一付;③ 10KV验电笔一支;④电房常用工具箱一个;在1
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无偿提供。
四﹑合同价款和价款调整及付款方式
1﹑根据二期批出的供电方案已盖可施工图纸章为准,本项目工程采用包设备(甲供高、低压柜和变压器除外)、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合格、包税金及其费用等在内的包干方式承包,整个项目工程的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叁万元整),如按设计图纸施工,则工程总造价不作任何调整。如甲方对材料和设备及工程需要变更可按甲方签证确认后增减工程造价。
2、合同价款的调整: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调整所导致的'合同价款的增加或减少,分别按甲方签证确认后实际增加或减少工程量调整,执行2002年广东省新定额,信息价执行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2003年第七期,造价下浮10%,在工程结算中加入或扣除。
3付款方式:
⑴、合同签订后十日内预付贰拾万元整作为设备材料备用款,主要设备(高、低压电缆及线管等)材料进场并经甲方验货签字后十天内付该批设备及材料款的70﹪,设备安装工程全部完成十日内付款至工程总造价(预付款在内)的80﹪,乙方按合同内容的工程全部完工办理完竣工验收、正式送电手续、向甲方移交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应符合珠海市供电部门有关要求的承装项目全部有关资料并办理完毕竣工结算后20天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结算工程总造价的95%。
⑵、留5﹪作质保金,一年保质期满无质量问题即付清,工程总造价的税金﹪从乙方总工程款扣出,由甲方代扣代缴,甲方出具代缴税款发票联,付款方式按合同指定帐号支付。
五、合同工期和违约责任及验收标准
1﹑按甲方工地施工进度要求分期分段施工,自现场符合施工条件乙方必须按甲方及监理审定施工计划进度表要求完成日内完成。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竣工日期由甲方电气工程师书面通知)。
2、违约责任:
⑴、因乙方原因迟延竣工验收(不可抗力、由于土建及其它项目交叉作业,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及甲方原因,经甲方负责人同意并用书面形式签证同意推延除外),则每延误一天,乙方按总造价的1﹪向甲方赔偿延误损失,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而造成工期延期,则每延误一天,甲方按应付款的1%向乙方赔偿延误损失。
⑵、如乙方未能按国家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乙方应无条件整改,乙方未能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令乙方退场并解除本合同的履行;乙方应按本工程总造价的10%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以承担甲方由此造成的工期和经济损失。
⑶、如乙方工期推延超过十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履行
⑷、当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珠海市政府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鉴定所需的费用及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时根据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相应损失。
⑸、工程正式移交给甲方前,由乙方负责采取措施保护施工成品或半成品,乙方任何成品或半成品的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在此期间如甲方需要投入使用须征求乙方同意,即作已验收处理。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解决。
⑹、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按国家和珠海市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工程资料。甲方收到相关资料后,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五天内批准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其费用。
⑺、部分项目期间验收达不到质量标准时,甲方可拒付工程款,待整改达到质量标准后,甲方再支付工程款。
3、验收标准:
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通知单进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符合行业的质量合格标准,争创优良标准,如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必须整改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⑵、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投标报价明细的品牌、型号与质量标准,不能以劣代优,如材料和设备达不到国家标准,乙方必须返工、整改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
⑶、隐蔽工程应通知甲方指定人员跟踪验收,在施工期间的验收办法,即先由乙方进行自验,乙方做好验收记录后,双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修改后重新验收。
⑷、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和土建施工方及其它相关各方互相配合,因乙方原因导致其它各方产品受损或变形,乙方必须补修恢复原形,以上由此造成的损失和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⑸、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质量保证期:高压、低压电缆敷设和变配电工程实行保修期为一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运行之日起计算。乙方负责一年内的免费维修。
六、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报建、报批和报装等有关手续,并在施工期间的协调管理工作;
⑵、按合同条款支付工程进度款;
⑶、并组织设计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负责检查和验收安装和施工项目的质量并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
⑷、组织施工协调会,及时签发工程指令及工程洽商函
⑸、负责提供施工场地、材料场地和施工用水、用电、保证正常施工(水电费由乙方负责,乙方交付一定数量押金,按乙方所接水、电表计量);
⑹、委派张建设为工地代表与乙方联系工作,凡变更部分验收均以书面形式作为验收依据。
2﹑乙方责任:
⑴、负责办理该工程报建、报装及验收交工等有关手续,负责电度计量送审并交咨询服务部做预算,开工前乙方应将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安装进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措施交给甲方,委派伍炎岳为工地代表与甲方联系
⑵、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驻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合理组织人力、物力按期优质完成合同内容的全部工程施工,做好施工图纸、技术交底及会审纪录,严格按照设计图纸、预算书的内容及施工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文明施工,要求工程达到“优良”标准;
⑶、对施工中甲方提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善并报甲方验收;
⑷、及时向甲方报送工程进度,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工地代表或监理单位做好记录作为验收依据;
⑸、乙方食宿自理,工地现场不提供住宿。
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该工程转包给它人。若乙方私自转包,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⑺、遵守珠海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及文明施工等的管理规定,做好施工安全措施,在施工中乙方出现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⑻、工程结束后,乙方必须符合珠海市档案馆有关要求移交竣工资料及主设备部件的原厂说明书及有关技术资料给甲方存档。
七、材料设备的供应
1、材料设备的采购,分别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变更通知单及工程量报价清单等的全部内容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提供指定的材料设备除外)。
2、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经甲方和监理单位认可签证确认同意后,分别封样按样品进行采购。否则视为该项目不涉及合同价款之内,乙方应无条件更换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和设备,必要时应予以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特殊、缺项、稀少等项目材料设备,分别由甲、乙双方确认后,按确定方案价由乙自行采购。
4、为了工程能保质保量地完成和提高经济效益,甲方有权指定厂家。品种、品牌等材料和设备由乙方采购或甲方自购,由此发生的材料设备价差的增加或减少,分别按双方确定价格进行调整。
八、工人工资
乙方应保证按月足额发放工人工资,不得拖欠,如发生拖欠工人工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的适当措施。
九、维修服务
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指定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负责保修,在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缺陷、损坏、性能失误等,乙方技术人员应在三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予以解决,确保用电安全正常。否则,如由甲方自行解决,费用从乙方质保金内扣除。
十﹑合同履行
本合同由双方协商制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未尽事宜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须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费用均由败诉方负担。
十一﹑合同及附件
设计图纸和报价内容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修期满价款结清合同自然失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约代表(签名):_____签约代表(签名):_____
电话: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包电缆工程合同协议书 第3篇
甲方:
乙方:
根据《_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河舒工业园及利溪10KV电缆沟建设。
2、工程地点:蓬安县河舒工业园110KV桂花变电站外。
3.工程范围和内容:新建电缆沟l60米。(详见图纸)
第二条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 60 天(从开工之日算起)。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如台风、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工程进度.工期作相应顺延。
第三条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3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拾叁万元。
第四条材科、构配件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等所有物资均由乙方提供:
2.本工程所需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等都应具有合格证书: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因乙方使用不合格建筑材科、构配件用于本工程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检查。
2.乙方派同志为现场代表,乙方关键施工节点必须通过现场代
表的到场监督。
3.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负责的工作通知甲方代表。
4.隐蔽工程由乙方自检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通知甲方现场代表检查验收认可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6.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经双方协商确定验收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需要返工的工程,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检验。
7.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不得动用,若甲方已经使用,即视同交验。由于乙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8.工程交工验收后,保修期为1年,保修证书在交工验收后由乙方填写交给甲方。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问进行修理,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修理时,甲方可动用预留保修款请人修理,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第六条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2)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及时给付工程款。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的施工: 青苗、树木的赔偿,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 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隐蔽工程验收单等,并及时送甲方及有关单位:
(3)做好材料和构配件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严格按照施工图与说明书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 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5)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作质量问题,负责无偿 修理。
第七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工程完结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留%的价款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蓬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保修期满后自然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三份、乙方执—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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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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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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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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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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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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