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墙分包合同协议书 第1篇
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_合同法》、《_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双方就中国家俱CBD-批发城二期北面砖砌围墙施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围墙施工工程
工程地点:
工程概况:批发城二期北面砖砌围墙,总长约 米。
承包范围:
⑴普通围墙(蒸压灰砂砖)120厚砖砌围墙高度约米,条形砖基础,围墙单面1:水泥砂浆粉刷(具体施工内容详见甲方提供的施工图)。
⑵鱼塘、壕沟填土及零时施工道路按现场测量签证为准。
工期:总工期为 天(日历 天,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及风霜雨雪天)工期:开工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30天内工程竣工验收完毕。
工程质量等级:合格,工程质量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条合同价款
本合同所约定工程全费用包干单价为每米 元,围墙长度约 米,工程暂定总价为 万元(大写元整),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完成数量据实结算。
第三条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计价原则及结算方式
涉及到建筑及装修的项目执行20xx年《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补充定额》,涉及拆除项目执行《湖北省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统一基价表》(20xx)相关分册,涉及到水电安装的项目执行20xx年《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单位估计表》相关分册。实际施工中发生上述定额中没有的项目,双方做工料机分析协商套用相近的定额子目。
取费文件:按《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文【20xx】216号文),总价下浮个点(其中甲方核定的主材价格的价差不参与下浮)。人工费按湖北省20xx年80号文调整,人工价差计取费率;材料价差计取的费率。以上费用在付款时均需提供项目所在地正规税务发票,税金乙方承担。
施工中发生的签证单:按直接费x(1+10%)计算,不再收其他任何费用。
经过以上取费方式计算出的本工程造价包含以下部分:
包含施工图中全部工程施工内容所需费用。
包含材料的采保费、运输费、装卸费、上下力资费、施工现场材料保管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属于乙方承包范围内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卸货、保管的费用。
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内容所必须的开办费用(含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用)深化设计费以及一切施工所必须因素的所需费用。
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验收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建管规费、检测费用等费用已含在本工程综合费率中(除税收以外的各种费用按不超过1%计取)。
包含施工期间利率、税率、国家政策性调整、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等可能影响工程造价变化的因素。
包含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增加费、临时设施费、赶工补偿费、成品保护措施费、临建搬迁、施工及生活临时水电线路拉接、场外租地及交通费、其他保证合同工期措施费、建筑超高引起的人工、机械增加、成品保护、工地保安、安全挡板、停电停水措施、施工场地清理及施工垃圾外运、施工噪音环保措施、施工工地环卫费、不可预见费及风险包干费、其他文明工地措施、其他技术措施等发生的所有的费用,因交叉作业导致的成品/半成品损坏需修复的费用。
总包配合费由乙方自行与总包单位协商(一般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并向总包单位支付,如有纠纷甲方应尽力组织双方协商。
、工程结算依据为:
(1)本合同;
(2)取费标准为本合同约定的取费标准的条款;
(3)施工图及设计说明;
(4)招投标文件;
(5)建设方和本工程项目监理认可签字的施工组织设计;
(6)施工日志;
(7)甲方核定的材料核价单;
(8)工程竣工图;
(9)设计变更单(须经监理和甲方确认、盖章);
(10)现场签证单(须经监理和甲方确认、盖章);
(11)加盖施工方公章的正式的'工程结算书及工程量计算式。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据实计算工程总价。
工程结算复核: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5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劳务人员工资已结清声明》(见附件三)、完整的工程结算报告后(报告内容须符合《工程结算送审资料标准清单》之要求。(见附件一),甲方受理结算资料后90日内出具结算初审意见。
乙方在提交工程结算书15日后,应联系甲方初审部门的相关人员,具体确定校正、复核有关工程量和价格的时间安排,并无条件出席校正、复核,直至乙方与甲方造价人员有初步一致的结算书面意见。
最终结算造价以建设方集团复审部门与乙方双方核对量价后,双方签字盖章的复审金额为准。工程结算最终价款的确认见《告施工单位书》(附件四)。乙方对甲方造价人员提出的数量、单价异议或疑义以及结算会商、洽谈应无条件的予以配合、复核、求证,并按照合同的规定予以调整;若乙方在协商期内未实质响应甲方复审结果,视同乙方认可甲方的复审结果。复审计价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工程结算时,在甲方造价人员未向乙方提交意见前,乙方没有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的权利。
第五条甲方工作职责
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甲方有权建议撤换认为不合适本工程的乙方任何人员。
由甲方协助乙方向设计单位进行沟通并会审,双方认可方案。
为乙方提供施工电源、水源接口,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工程职责
选派得力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按监理规范实施管理,建立质量自检制度、工程报监制度、认真按照相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服从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管理,按时参加设计交底及现场协调会。
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按合同约定时间进场施工,并向甲方提交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
工程竣工后,及时通知甲方及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工作,向甲方送交完整的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四套(含乙方一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负责。
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需达到备案要求。若因乙方竣工资料有遗失、错漏等问题,致使甲方因此蒙受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施工用水用电费由乙方承担,单独挂表,据实结算,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及监理方的统一安排,并由监理方及甲方签证及加盖公章作为结算依据。
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财产损害、工伤、人身损害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施工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乙方负责,责任及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进度计划、延期开工
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立即进场组织施工(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收工程款,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并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施工,接受甲方和监理公司对进度的检查。如果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因乙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按天承担违约金,每延误一天按合同包干总价的承担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违约金从工程款中扣除。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工期。
第八条工期延误
对不可抗力、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的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在收到报告3天内予以准确答复。
第九条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及监理公司的检查检验。
以上检查不应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不合格者,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检查合格如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第十条设计变更
乙方必须根据合同约定的材料、设备等的品牌、规格、型号等要求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若需变更,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变更文件,并阐述变更理由、变更内容、相应措施,提交变更预算造价书,并经设计单位、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同时双方必须明确材料变更价差。
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均为施工的有效依据,甲方认为有必要对设计图纸及材料、设备进行修改,经甲方书面签发后,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第十一条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下述方式支付工程款:
工程全部完工,乙方人员及设备退场,经甲方相关部门初验合格后,在7日内付至本合同暂定总价的50%;
工程验收合格、资料交接完毕、办理完工程备案(如需备案),经预算部初审、审计部复审计算完毕后一年内分四次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的95%,在每季度末分批支付;
工程合同结算总价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1年,质保期满经甲方使用部门签字认可无质量问题后7日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
付款前乙方必须提供甲方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的合法、合规发票。
第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接到报告后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将自行进行计量,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或双方发生其他合同纠纷,甲方认为需对完工率及工程质量进行鉴定时,甲方通知乙方共同进行鉴定或委托其他机构进行鉴定,乙方如接通知3日内不参加,甲方可自行计量,鉴定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结果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完工率、质量鉴定的标准及价款支付依据,相关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算。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和质量奖罚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格标准,如未达到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返修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期不得超过工期的三分之一),如返修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甲方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返修验收合格,扣减合同暂定总价款的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罚金。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在4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如有修改,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完毕之日。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并再经验收达到要求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重新验收合格的日期。
第十五条工程返修
本工程质量保证期为一年,质保期从甲方验收完毕之日起计算。
质保期内乙方免费维修,并在甲方维修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乙方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未能在4小时内进行维修并解决存在的问题,或由于乙方的原因,甲方未能联系上乙方,则视为授权甲方组织维修,除乙方承担维修费用外并处罚500元/次(从质保金中扣除);3日内不能到场维修或者三次不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维修时,甲方有权取得剩余质量保证金所有权,乙方应在3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并由乙方继续承担保修责任。
第十六条违约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项,自超过约定付款日期15天次日起,按应付未付款项的同期银行利息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进场日期超过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所收甲方工程款,按合同总价的1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不履行合同或未经甲方同意停工超过3日,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总价的10%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每延误一天按500元/天承担违约金,按天累计计算(可从工程款中扣除,)工期延误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乙方按合同工程总价的10%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乙方施工经验收达不到合同质量要求,乙方承担返修责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返修不得超过原工期三分之一),如返修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甲方不承担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因其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返修验收合格,扣减合同总价的5%的工程款作为质量罚金。
如乙方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等行为,甲方认为乙方无能力继续承担本工程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消减工作量直到解除合同,并请乙方退场;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本工程不得分包;经甲方书面许可分包的,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送甲方,并保证分包具备工程施工资质(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的任何义务和责任,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如乙方未经甲方转包或分包,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已完工部分不承担付款义务,并由乙方承担合同总造价的10%违约金,并向乙方追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发现乙方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向相关司法
第十七条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发生争议后,除依据本合同约定中止或解除合同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
第十八条其他
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本合同正本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明事项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公章) (公章)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砌墙分包合同协议书 第2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砌筑围墙工程承包给乙方,双方达成共识,协议如下:
一、砌筑范围:按甲方给的尺寸为准.
二、砌筑工期: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三、质量要求:按照砌筑工程验收标准。
四、结算方式:经双方共同协商确定砌筑手工费每立方米造价为人民币85元整,挖土方每立方米50元整。
五、材料方式:砌筑过程中所用的水泥、砂、石等材料均由甲方提供。
六、付款方式:工程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疏通完善跟本工程有关联关系。监督安全及文明施工。
2、乙方在砌筑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施工,认真执行《安全规范》和《安全条例》,扎实抓好现场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听从甲方安排,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处理好友邻关系,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如遇问题要及时向甲方报告说明,并共同协商解决。
八、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在场人:
时间:
砌墙分包合同协议书 第3篇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本工程甲方愿意将双桥文化休闲广场工程的浆砌石挡土墙这一项目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能如期完成,明确甲、乙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1、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双桥文化休闲广场工程的浆砌石挡土墙工程。
2)工程地点:双桥
3)工作内容:挡土墙人工支砌,包括支砌、勾缝、压顶、做沉降缝、泄水孔等工作。
2、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方式
3、承包单价:上述工程内容包含人工、材料每方75计算。
4、计算方法:
乙方完成工作量据实计算。由于挡土墙走向落差高低不一,砌筑高度大约在4—5米之间,基础底部宽度2米,高度4米,顶部宽度米。砌筑长度约25米,工程量按实际方量试计算。
5、拨款方式:工程结束按现场已完成的工程量的100%支付给乙方工程款项。
6、工期:13天
7、标准规范
按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8、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设计、地勘、监理关系。
2)乙方必须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所施工工程质量,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导致的返工、停工所造成的材料及其他损失均全部由乙方负责。
3)乙方施工期内,甲方有权力随时对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并经甲方多次提出后仍不知整改的,甲方有权利要求退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的所有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施工期内的`工作安全事故及休息时间所发生的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盗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与甲方无关。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本合同自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6)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挡土墙完工验收后,付清工程款自行失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砌墙分包合同协议书 第4篇
甲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贵溪白田乡保障性住房A栋内外墙砌体工程由乙方包工,包工具承做,具体事项双方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地点:贵溪市白田乡文化站对面
二、开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工。
三、工程内容: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变更施工(每层内外墙、出墙、女儿墙,所有零星砌体等)。该工程甲方提供一部搅拌机,一切需要的工具由乙方承担。
四、结算及单价:该工程按实做的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24厚、20厚、12厚一切按20厚计算),每立方米壹佰贰拾贰元(122元/立方米)不增加其他费用;
五、质量:乙方要严格按《建筑施工规范》和甲方要求施工,如达不到以上要求,产生返工,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含材料费);在砌之前砖块需浇湿,每层完工后楼面清理干净。
六、工期:每层楼砌墙工期肆天,每栋楼每层以此推算,如延期一天罚款200元,提前一天奖励200元。
七、付款方式:中途支付生活费,全部完后支付70%,余款待验收合格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八、安全:乙方施工人员进场后应遵守甲方现场各项管理条例和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调配和指挥,不准违规操作,如产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信守,共同履行本合同条款,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工程结束、款项结清,自行终止。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