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脚店加盟合同协议书 第1篇
受许者(连锁店):(简称乙方)
在签定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之前,乙方已经熟悉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的所有内容,并且确认无误,接受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中的所有条款。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加盟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协议书中的所有事宜。
一、加盟方式:
乙方买断区域内的年经营管理权限。乙方现已成为甲方第号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商。
二、经营方式:
乙方独立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特许连锁经营店的种类:
四、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有效期限为: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五、蛙林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的加盟费用为:
加盟费:万元;保证金万元。
六、特许者(总部)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加盟店认可总部是蛙林山庄连锁经营模式合法所有者,认可总部拥有蛙林山庄品牌及以下知识产权:
1)包括但不仅仅限于山庄连锁店商号、山庄商标、专利、外观设计、中国林蛙资源、产品信息、厂商信息等所有与山庄相关的专有资源和技术等。
2)总部拥有山庄店面设计及大堂设计方案的知识产权。
3)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和中国林蛙菜系的知识产权。
2、总部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对乙方从总部所订购的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货物量进行适当地调配,总部保留限量供应乙方所需中国林蛙及中国林蛙系列产品的权利。
3、总部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财务报表、货品销售、库存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加盟店违约造成总部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损坏,总部有权视情况在合同保证金中扣除一定金额作为处罚,并有权要求加盟店赔偿经济损失。
5、对于严重影响蛙林山庄特许经营连锁店形象,多次违反章程而不听劝阻的,以及连续两个月以上从别的渠道订购与总部相似的同类产品的特许加盟商,总部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取消加盟商的连锁经营资格。
义务:
1、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生产,负责蛙林山庄所需的中国林蛙鲜品和中国林蛙速冻品的限量供应工作,负责中国林蛙系列深加工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2、总部负责及时向连锁店供应所需的货物,运费由乙方承担。
3、总部向连锁店提供统一的铺面设计方案,并在连锁店开业前统一安排连锁店所需的餐具和服装等用品,连锁店根据具体使用数量有偿支付购买费用。
4、总部负责在一定的范围内维护连锁店在当地的经营权,在授权区域内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
5、总部负责蛙林山庄整体形象的维护工作。
6、总部负责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在中国林蛙信息网网站上制作特许连锁经营商形象宣传的网页,并免费为每一位特许连锁经营商提供便于业务联系的电子邮件一个。
七、受许者(连锁店)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
1、有权依据加盟方案向总部订购许可其经营的产品,并在合同约定之区域范围内开展经营业务。
2、有权拥有连锁店对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权益。
3、有权自主招聘人员,业务管理及对外销售、促销等活动具有充分的自主权(不能做侵害甲方权益的事情)。
4、有权对总部的员工不负责任造成连锁店严重缺货,影响连锁店销售之行为进行投诉,并有权要求及时给予圆满答复。
义务:
1、连锁店在经营期间内应遵守先支付货款给甲方,甲方则款到发货的定购原则,连锁店承担所购货品的运输费用。
2、连锁店需配置全国直拨电话和传真机、电脑等通讯工具,以方便双方业务联络。
3、连锁店需每月(每月20日)向总部提交业务报表,包括销售、库存数据,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总部。
4、连锁店按总部的统一形象要求装修店面,并负责装修费用,按设计要求购买甲方统一订制的餐具、标志、灯箱架等辅助材料。
八、连锁店的行为准则:
1、遵循_服务第一,客户至上;诚信为本,永续经营_的经营理念。
2、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做到不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有责任和义务严守_山庄特许连锁经营_的商业机密。
4、连锁店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连锁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九、连锁成员经营期限到期后的退出机制
双方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合约的原则,友好合作。连锁成员有权根据自身的意愿选择经营期限到期后的再次加盟或退出山庄特许连锁经营。连锁成员申请退出蛙林山庄特许连锁经营,乙方应归还山庄特许连锁经营经营授权书,牌匾等知识产权,不可继续使用总部授权使用的所有形象标志,否则追究责任。乙方在连锁经营期限届满后,按要求返还给甲方所拥有的一切知识产权后,甲方将保证金退回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加盟商(乙方)要依据山庄特许连锁经营方案依法经营,如果违约,甲方有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具体事宜可见附件)。
甲方要维护乙方的合法利益,如果违约,乙方有追究甲方责任的权利(具体事宜可见附件)。
十一、奖励制度
总部对各山庄特许连锁经营加盟商的经营业绩每年评比,对优秀经营者给予奖励。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请见附件。
特许者(总部):(简称甲方)
签字盖章:
受许者(连锁店):(简称乙方)
签字盖章
修脚店加盟合同协议书 第2篇
地址:_____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甲方雅舍家具致力于促进中国家具业的繁荣和发展,努力满足消费者随生活质素不断提高而日益增长的对家居环境改善和创新的需求,实现雅舍为顾客创造价值的经营理念。乙方与甲方具有共同或类似的经营理念,并愿意以优势互补、合作双赢为原则,加盟成为雅舍全国销售体系的一员,提高合作双方的市场竞争能力。经友好协商,达成合作意向如下:
一、合作前提:
乙方有意加入甲方策划和管理的市场体系,并按照雅舍家具有限公司的要求操作;甲方经过评估及慎重考虑,同意乙方为加盟商。
二、授权范围:
授权的区域范围及经营品牌:
甲方授予乙方在省市(县)区域内享有下列选定品牌及产品的区域经营权:
授权加盟品牌约定如下:
(1)ARTSYMEN牌()
三、区域加盟合作的.模式:
1、乙方负责投资和提供雅舍产品专卖场地,甲方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特许经营模式,供应商品及提供统一服务;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乙双方为依法注册登记、各自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双方的法律关系是特许人与受许人之间的关系,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共同投资、合伙、雇佣、承包等关系。乙方及其雇员并非甲方的雇员、加盟人、合伙人、子公司或分支机构,不具有代行雅舍职能和以雅舍委托加盟人名义做出任何决定和行为的权利。
3、签订《雅舍家具区域加盟协议书》的同时,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万元。合同终止后,甲乙根据加盟协议约定确认应归还的履约保证金余额后无息返还乙方。
四、加盟方/乙方的基本权力与责任:
1、乙方享有雅舍产品约定品牌和产品系列的加盟权。
2、乙方须遵循市场规划,不得出现跨区域的违规销售行为。
3、乙方必须在区域内以旗舰店或形象店的模式在主流家具商圈展示雅舍的产品,
4、方开设的雅舍专卖店单店面积标准(实际使用面积)如下:标准面积:20__年月日至年月日总购货额指标(结算价)约定如下:雅舍ARTSYMEN品牌产品每年每月平均不得低于元。
五、价格及结算方式:
1、乙方作为连锁专卖店成员享受雅舍家具统一出厂价。
2、结算方式一律为款到发货。
3、乙方保证按双方约定结算方式按期付款,否则甲方将不予保证供货;如发生乙方拖欠货款的情况,甲方有权保留按国家《合同法》的规定追究违约责任,并以欠款额为基数按每天2‰收取乙方滞纳金;
5、乙方以现金方式支付往来款项,或通过银行汇兑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如不按本条款规定操作汇款到非甲方指定账户的款项,甲方不予承认和受理,如因此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为完善应收账款的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甲方实行每月例行对帐制度,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双方的往来帐清单并传真给乙方,乙方应在收到对账单一周之内,采用书面的方式向甲方确认或反馈;如乙方逾期不反馈,甲方视同乙方确认看待;对账单未能按本条款规定操作导致的往来账不准确、不清晰或其它经济纠纷、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品牌使用及维护:
(一)、雅舍标识的所有权和使用
1、所有雅舍ARTSYMEN标识,均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雅舍ARTSMEN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若乙方违反本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2、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在加盟店中或经甲方批准的户外广告、促销推广资料中使用各种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
3、乙方及其加盟店不得在其注册登记的商号、公司名称中利用雅舍标识或雅舍分牌标识的全部或部分标识。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雅舍标识及其产品分品牌标识。
(二)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的使用规范
1、加盟店只能按雅舍的范围和方法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以此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和雅舍的统一形象。
2、加盟店在使用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品牌标识时,禁止有以下行为。
A、降低或损害雅舍统一形象,损害甲方商誉或侵犯甲方知识产权。
B、向加盟店职员以外的第三者泄露、传授甲方的运作规范。
C、直接或间接模仿、盗用雅舍标识、产品分牌标识、运作规范于其它品牌或项目,或引导第三者模仿盗用。
3、招牌、商标、标识的撤除
本协议一旦终止(包括合同期满和中途解约),乙方所有加盟店立即丧失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的使用权。乙方必须从建筑物和附属设备上撤除或消除雅舍标识以及产品分牌标识。如不主动撤除或消除,甲方可自行撤除或消除,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产品交付、质量责任
1、甲方订货指引中的订货周期是通常状态下的大约交货期限,并非精确交付日的。除非订单有特别约定,又除非是有意的不当行为或严重过失,甲方不应就产品的一般性迟延交货承担补偿责任。
2、乙方应负责其已出售产品的维修、换货或退货。如属甲方责任,乙方应提供证据,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补偿责任。
3、对于乙方由于进行产品供应、运输、仓储或转售而发生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
4、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凡因本协议规定之产品的缺陷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提起的针对乙方的产品责任诉讼和非诉讼,经生效仲裁、判决、调解乙方已赔付的,甲方应负责补偿。但乙方应在接到有关赔偿请求的通知后48小时内,将该赔偿请求书面通知甲方,并应按甲方有关诉讼抗辩或协商解决的指引进行活动。
八、加盟店的转让
1、加盟店事先未征得雅舍的同意,不得将本协议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的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者;加盟店若私下转让第三者,甲方有权按失效合同处理。
2、如加盟店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或雅舍认为其已不能再继续正常经营时,雅舍有权物色新的加盟商接替经营,乙方应以善意、利于加盟店存续经营为原则,积极处理债权、债务和营业的移交。
3、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雅舍或其物色新的加盟商有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具体让渡价格和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
九、保密条款及雇佣限制
1、加盟店不得向法律规定必须公开以外的任何第三者泄露雅舍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运作规范、商业秘密及有损于雅舍的情报,并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
2、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不直接或间接地雇佣、以共同投资、合伙等形式使用任何属于甲方或甲方其它加盟店在职员工或解除雇佣关系不满一年的员工。
十、合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合同自动终止;
2、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但任何一方提出合同终止,须按提前一个月知会对方;
3、如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必要时还须追究违约方经济责任:
(1)乙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年度低购货额不足70%,或连续六个月购货额未能达到年度指标月度平均值的70%;
(2)乙方多次订货在发货期内资金不到位严重影响销售的;
(3)未经甲方或甲方授权人的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在专卖店内销售其他厂家、其他品牌之产品的,情节严重拒不改善者;
(4)乙方未遵循甲方的指导价格政策,发生严重扰乱市场行为,对雅舍品牌造成商誉或经济损失的;
4、如甲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乙方按甲方正常的订货周期订货,而甲方多次出现不能按期发货,严重影响乙方销售的;
(2)甲方多次发货不对板,或未经乙方同意而强行发货的;
(3)甲方多次出现严重的原厂产品质量问题,而甲方不能按服务妥善解决的;
十一、备注条款:
十二、争议解决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及规定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等各种争议的解决,均受_法律的管辖。
十四、本协议有效期为包年,从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合同期内不得无故终止,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续签。
十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增订补充,双方认可后生效,并视同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方:顺德雅舍家具有限公司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地址: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修脚店加盟合同协议书 第3篇
店址: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某公司”特许经营体系开设“某公司”中式快(以下简称“某公司”)事宜,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甲方同意,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设立某公司;乙方同意,加盟“某公司餐饮”特许经营体系,按照“某公司”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要求设立并经营某公司。
第二条甲方在乙方设立过程中,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项目:
1、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某公司”用于本合同所确定店址的设立;
2、制作的店招并提供给乙方;
3、向乙方提供的店面装修设计方案;
4、如乙方要求,可负责的装修,代办装修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5、代为采购经营所必需的机器设备、家具厨具等;
6、如乙方要求且甲方同意,可代办乙方设立所必需的卫生、消防、工商等有关证照,代办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7、负责为乙方招聘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8、筹备乙方开业前及开业当天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有关费用另行协商收取。
第三条甲方在乙方经营过程中,应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务项目:
1、授权乙方使用注册商标“某公司”用于本合同所确定店址的经营;
2、为乙方制订各项的经营管理制度,具体见本合同附件“经营管理制度清单”并负责制度的实施;
3、向乙方供应的、饮料、原材料,代为采购乙方要求的机器设备、家具厨具及日常消耗品等;
4、为乙方提供机器设备、各项设施的维修保养;
5、向乙方提供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方案,并协助实施;
6、应乙方要求为乙方招聘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7、定期派员对乙方日常经营活动进行指导、稽核;
8、对乙方日常经营所遇到的问题提供咨询,根据乙方的要求,派员至为乙方解决实际经营所遇到的问题。
第四条乙方于设立过程中,应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担如下费用:
1、于本合同签订之同时,向甲方性支付加盟费人民币200,000元;
2、于本合同签订之同时,向甲方性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50,000元;
3、于乙方正式开业7天前,向甲方全额支付菜台、开业货品、桌椅等的采购款;
4、自行承担场地的租赁费或转让费、装修费、向有关政府部门缴纳的证照费及其他官费;
5、负责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
第五条乙方于经营过程中,应向甲方支付或自行承担如下费用:
1、根据每月营业额的3%的计算比例,于次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额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2、每月5日之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上月的货款;
3、自行承担场地的租赁费、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费、日常经营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及税金;
4、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全部或部分承担日常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的费用;
5、负责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如乙方要求甲方招聘工作人员的,则应按甲方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人员招聘及岗位培训费;
6、承担甲方为乙方提供各项咨询服务或解决经营问题所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邮递费等费用。
第六条本合同期间,甲方负责商业形象的统一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店招的设计制作与摆放、门面外观的设计、店堂的布置、桌椅的摆放、柜台的设置、厨房的格局、环境气氛的营造、颜色的搭配、装潢建材的选取、设备厨具的选用、用具的选用、工作人员的着装等事项。乙方应遵照执行甲方的设计方案,并在甲方的协助下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甲方为乙方设立期间,因办理有关证照或手续需乙方提供有关资料或信息,乙方应如实提供。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其他协助的,乙方应尽其可能向甲方及时提供。
第七条乙方日常经营所需的各项机器设备应向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机器设备,也不得使用任何第三方的机器设备。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向乙方出租的机器设备,乙方应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派员维修;如发生损毁,乙方应向出租方赔偿。本合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之设备转移、转让、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也不得将该等设备抵押、质押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八条乙方经营期间,销售的所有均应由甲方或甲方书面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供应。甲、乙双方之间的供货关系,应另行签订“供货协议”加以确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原料进行销售,也不得自行制作进行销售。
第九条甲方保证,其供应乙方的均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的要求,适于乙方顾客食用。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卫生、保质期的规定销售,不出售、使用或加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
第十条乙方销售的品种,均应事先获得甲方书面认可,方可进行销售,每种的'价格,均应按照甲方事先确定的价格进行销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的品种,也不得对的价格进行变更。
第十一条乙方应在安装并使用甲方指定的电子收银系统及财务软件,并将该电子收银系统及财务软件按甲方的要求与甲方的网络系统进行连接,向甲方传送每日营业数据。
第十二条乙方保证,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合法开展经营活动,不销售或传播国家法律所禁止的物品,不在店堂内摆放赌博性物品或设备,不安装搭建危险或违法的设施,不存放与日常经营无关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第十三条乙方在日常经营期间,应遵守甲方提供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保持店面的整洁,做好门面外观、店门外、店堂、柜台、厨房的清洁卫生工作。全体乙方工作人员须统一穿着甲方指定之服装,佩带甲方制作之形象标识及工号牌。
第十四条甲方每季度至少应派员2次至乙方进行日常经营工作的指导,并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纪律遵守等事项进行稽核。甲方人员应当场制作工作报告,说明该次指导的过程、内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良意见或合理化建议,并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评估并完成评估记录。乙方应配合甲方的工作指导,并协助完成工作报告及评估记录。每次工作报告及评估记录均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在该工作报告及评估记录上签字,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乙方的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由甲方负责组织进行。促销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促销活动,实施甲方的促销方案。甲、乙双方之间的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及有关费用承担,应另行签订“广告宣传协议”及“促销协议”加以确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进行市场推广、宣传及促销活动,也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为其进行上述活动。
第十六条甲方保证,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商标、专利均为甲方所有或经合法授权,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甲方违犯本条之保证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此种损失。
第十七条甲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的招聘及培训,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工作人员,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及评估。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经营管理制度、经营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甲方应负责对乙方的工作人员重新进行培训。乙方负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并安排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
第十八条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应保持交流与沟通,对日常经营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共同尽力解决。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应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销售的种类和价格进行变更的,应协商一致加以确定。
第十九条乙方应对本合同之内容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之内容部分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甲方因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提供的如下资料,均为甲方之商业秘密,乙方应予以保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等商业秘密部分或全部向任何第三方予以披露。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将所有其掌握的以任何形式记载甲方商业秘密的介质全部返还甲方,不得私自复制或藏匿,也不得再行使用或供他人使用。乙方同时应确保,其工作人员或其他与乙方有关之人员知晓并遵守本条之保密约定。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经营管理制度、业务流程、使用技术、机器类型、使用设备及其附件、创意、设计、商标专利、模型、样品、图纸、草图、蓝图、财务信息和计算机软件;
2、销售、市场、广告、项目开发、物流分配、并购、分立等有关信息、计划、项目或方案;
3、业务策略、市场战略、价格、竞争者信息、业务发展战略和方式、合作伙伴、客户及供应商名单及联系方法;
4、人事档案、销售报告、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市场研究报告、货物规格、工作人员薪资福利;
5、与本合同有关的各项合同、协议,设定或被设定的抵押、质押,提供或被提供的担保、保证,各项仲裁或诉讼信息;
6、甲方有义务予以保密的其他法人、非法人机构或自然人的商业秘密或秘密信息;
7、乙方从甲方处获知的其他未经公开的书面或其他形式的信息。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间或合同终止、解除后3年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指使他人从事或为他人从事类似形态业,也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设立过程中,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服务项目,致使乙方无法开业的,甲方应退还所有已收的款项。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二条经营过程中,如甲方未能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服务项目的,乙方有权拒绝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三条设立过程中,如乙方未能及时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款项或未能及时提供有关协助的,致使乙方延期或不能开业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则乙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四条经营过程中,如乙方未能及时支付本合同约定之款项的,则甲方有权按未付款项金额的万分之四每天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如乙方逾期90天未付,且拖欠款项在人民币30,000元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支付拖欠款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二十五条如甲方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之服务项目,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对乙方造成损失的,则甲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六条如乙方未能遵照执行甲方对于商业形象的统一设计方案,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变更商业形象,自行或另行委托任何第三方设计或实施其他商业形象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向乙方追收欠缴的款项,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对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则乙方还应承担此种损失。
第二十七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租赁机器设备,或使用任何第三方机器设备,或将租赁之设备转移、转让、出租或借予他人使用,或将该等设备抵押、质押或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的,甲方有权按该等设备价款的5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由此产生的任何其它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八条如甲方供应乙方的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的要求,给乙方带来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此种损失。如对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或损害的,甲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卫生、保质期的规定销售,出售、使用或加工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经甲方指出后不予改正或在一年内违反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如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或损害的,乙方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购买或原料或自行制作进行销售的,甲方有权按该等价款的10%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增加、减少、变更的品种或对价格进行变更的,甲方有权就乙方该等行为每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并要求乙方立即改正。如乙方经甲方指出后不予改正或在一年内违反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二条如乙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未能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致使管理混乱、制度废弛或商业形象受损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整顿。乙方应全面配合甲方的整顿工作,并承担因整顿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如乙方拒不配合或消极应对甲方的整顿工作,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转让或转移给任何第三方。如乙方违反本条之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三十四条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之保密约定或侵犯甲方商业秘密之行为的,如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300,000元;如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并要求乙方支付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300,000元。无论在合同期间或终止、解除以后,如因乙方该等行为对甲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其他损失或损害的,乙方还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约定之行为的,其因此所获得的利益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该等行为,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00元。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均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合作,任一方如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及本合同其他各项约定之行为,且对另一方造成严重损害的,则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予返还或主张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期间,乙方如需在本合同所确定的店址以外的地点开设“某公司”,应与甲方另行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第三十八条因发生不可抗力事项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自不可抗力事项发生之日起14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中止履行本合同。该不可抗力事项消除后,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如该不可抗力事项持续满两个月仍未消除,任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均不需就本合同的解除向另一方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期满三个月前,甲、乙双方应协商合同续签事宜,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本合同期满,合同自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也可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如需提前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未能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第四十条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甲、乙双方应结清款项,乙方返还租赁的设备,并停止使用甲方的或因本合同合法授权给乙方使用的专利、商标、商号、字号等,甲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第四十一条甲、乙双方同意,由担保人向甲方保证乙方履行本合同,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各项约定或不履行本合同各项义务的,担保人以人民币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根据_现行法律签订,受_法律管辖。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应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三条一方书面通知另一方时,除非另一方另行指定,应将有关文件送达如下地址:
甲方地址:上海市__路__号
乙方地址: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为期五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限向甲方承担连带法律责任,担保人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年。如一方地址发生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之附件及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之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修脚店加盟合同协议书 第4篇
第一条加盟经营项目
分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标(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分部以分许可的形式发展加盟店。
第二条特许经营关系
分部基于与总部签署的《区域特许经营火锅加盟店合同》,获得总部的许可,在_________区域范围内发展加盟商,许可其设立加盟店。
分部与加盟商基于本火锅加盟店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火锅加盟店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总部对分部与加盟商之间签订的本火锅加盟店合同的审查,总部依据本火锅加盟店合同对加盟店享有的权利,以及在实施本火锅加盟店合同过程中对加盟店的管理与监督行为,并不表示总部与加盟商之间存在直接的特许经营火锅加盟店合同关系,总部不是本火锅加盟店合同的当事人。
在本火锅加盟店合同中涉及的总部的特许经营权,除本火锅加盟店合同有明确规定之外,均由分部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总部不对加盟商(加盟店)承担任何义务与责任,加盟商不得依据本火锅加盟店合同向总部主张权利。
在总部与分部之间的区域特许经营火锅加盟店合同关系终止时,总部有权决定本火锅加盟店合同继续履行或终止。总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临时行使分部依据本火锅加盟店合同享有的权利,加盟商(加盟店)应当直接向总部履行本火锅加盟店合同规定的义务。
除法律和本火锅加盟店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分部或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分部或总部的名义缔结火锅加盟店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与保证,使分部或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加盟火锅加盟店合同的期限
本火锅加盟店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如需续签火锅加盟店合同,乙方在火锅加盟店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协商续签,乙方享有续签优先权。
第四条餐饮加盟火锅加盟店合同的特许范围
————————————————————
第五条餐饮加盟的条件与要求
1、餐饮加盟者必须具备的条件:—————
2、加盟店应注册为————,并以其名履行本火锅加盟店合同;
3、营业场所的要求:————————————
第六条餐饮加盟的培训职责
加盟提供者的提供以下的培训及承担以下的义务
————————————————————
第七条利益分配及送货
———————————————————
第八条违约责任
——————————————
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
——————————————
第十条本火锅加盟店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该火锅加盟店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修脚店加盟合同协议书 第5篇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地点,以开设发展特许经营代理加盟商的形式部代理经营甲方注册并拥有商标权的女装联盟公司品牌系列女装。
二、选址
专卖店地址为乙方初步确认选定,经甲方同意即可。
三、货物配送方式
1、乙方按甲方的全国统一出厂价提货。
2、换货:乙方因换货调回甲方的货品,因保证物品清洁、完好无损、附件齐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换货,乙方进货的换货期以季度为限,按季度换货,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更换同类女装,甲方换货协议规定的100%换货率换货,乙方需按甲方规定以每年年底12月20日到货为止进行后一季度的换货。
3、提货方式:乙方委托甲方代为乙方发货者,甲方要求乙方对货物保险,运输方式由乙方指定,所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4、收货验查:乙方在接收到甲方货品之后,应即开箱检验,核实数量及质量,并将检验结果在一天之内传真给甲方,甲方将视为数量正确,质量合格。
四、付款方式
1.第乙方提货时付30%,剩余70%到本季度完后付清。
2.第二次乙方提货时以现结方式结清(即拿多少货付多少款)。
五、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抄袭女装联盟公司品牌系列款式设计自行生产销售;在女装联盟公司品牌系列专卖店内渗杂专卖其他品牌之女装;若乙方在经营过程,连续断六十天以上未向甲方进货而双不申明原因者。
六、续约
协议期限满,乙方如需续约,应在协议满前三个月内向甲方办理续约手续。否则甲方可以视为乙方自动解除协议。
七、协议终止
协议期满,乙方需解除协议,应将原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协议正式文本等退还甲方,并拆除女装联盟公司品牌标志,并拍摄成照片寄回甲方,结清往来帐款后,持履约品牌保证全票据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手续。
八、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未结束的,任何一方可在甲方所属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经签字盖章用于修改补充的各份合同附件,细则,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年,协议有效期日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修脚店加盟合同协议书 第6篇
乙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合作,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订立本协议。
一、合作方式
特许加盟式经营
二、加盟销售区域
甲方指定乙方为佛山市顺德区名汉派家具有限公司儿童套房系列特许加盟旗舰店,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起即年月日至年月日,以“阳光美居”青少年家具特许加盟旗舰店于省市公开营业,未经双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修改。本期协议满期后,合约自动作废,如欲续约需另行签订。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在代理区域的经销权,严格履行售后服务,并对乙方所确认的市场开拓方案给予店面形象设计、业务培训、宣传策划。
2.甲方给乙方供货,根据市场情况对即将淘汰的产品,甲方履行下列职责:
(1)及时通知乙方,对未过保修期的淘汰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
(2)乙方在接到淘汰产品通知后一个月内以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逾期后甲方不再受理该类产品的补件。
3.乙方专卖店应按甲方的设计图纸进行装修,店内不得有仿制或同类产品展示出售;乙方须严守双方所确认专卖店形象,不得随意改变店内形象。
4.乙方在本协议第二条所定的销售区域发展业务,如乙方需在其它区域拓展业务,需经甲方同意。否则乙方不得开展相关业务。
5.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严格保守甲方商业技术机密,包括协议内容,附件内容、产品目录及其它业务相关内容。
6.协议期满后,如乙方有意续约,需提前30天内以书面的形式申请。协议期内如有其中一方提出解除协议,应提前60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办理解除手续,协议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投入的所有宣传资料、VI标识等。乙方不得继续使用甲方品牌进行销售。
四.专卖店装修事宜:
1、乙方经营甲方产品展示厅场地建筑面积达到150平方米以上,店面租期一年或一年以上。
2、专卖店场地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提供场地规格及书面说明材料,甲方提供店面设计方案和装修说明,方案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负责装修工作。专卖店装修严格按照甲方装修标准进行装修。
3、专卖店竣工时,须由甲方公司业务员进行书面验收,对未达到标准的要求进行整改,直到达到甲方标准。在未达到甲方标准之前,甲方将不承认乙方为当地的“阳光美居”青少年家具专卖店。
4、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店面内外设计、装修风格、经营方式等。
五、甲方的政策支持:
1、装修支持:甲方给予乙方每平方米150元的装修补贴支持,自开业后首次返货算起,每次按返单全额货款5%返给乙方,每月结算,直到返完为止。
2、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至少一套以上的特价款,还有不定期的优惠政策及节日促销活动。
3、返利支持:返完装修费后,根据乙方返单量进行月返利激励;如达不到月返利激励,可根据乙方返单量进行年返利激励。促销产品及特价产品不计算入返利。
(1)、月提货达8万返利2%。月提货达15万返利3%。月提货达30万返利5%。
(2)年度返点支持:一年累计达到60万以上的返2%.合同到期结算,以货物折扣。
六、订货、交货、退货
1、乙方首批进货金额不得低于6万元。
2、所有的订单以书面形式传予甲方公司,口头无效。
3、所有订单一律要求款到发货。乙方订单必须经甲方确认方可有效,不确认之订单,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交货时间:以订货单日期为准,平常3-4内天交货,交易会期间及年底旺4季,7-8天交货。非常规货按甲方确认时间方可有效。
5、凡是由甲方产品质量引起的退货问题,甲方负全部责任,甲方免费为乙方更换相关产品或配件,甲方承担全部运费。
6、从乙方定货之日起,因产品原因导致滞销半年以上,在包装完好无损的情况下,甲方可予退换(以货换货形式),发生之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或与乙方协商妥善处理。如因乙方原因或者货运公司运输途中损坏、受潮、或其它因素,甲方需收取相关返工费用。
七、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而造成对方经济或形象损失,由违约方承担全部经济损失,此协议自动解除。
八、争议解决办法
如双方发生争议,协商解决无效后可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与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以补充协议为主。
十、补充条款: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法人:
授权代表:
盖章:
年月日
乙方:
法人:
授权代表:
盖章:
年月日
修脚店加盟合同协议书 第7篇
乙方:
为了更好地推行“四制”、“三化”开展__学院第×届学生社团文化节活动,促进我院学风、校风建设,我校校团委特批准学生社团联合会作为甲方与贵单位拟定此赞助协议书。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原则,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_《合同法》,现就__学校第×届学生社团文化节活动的赞助问题达成一下协议:
(一)赞助项目说明
1、项目:__学校第×届学生社团文化节;
2、赞助内容: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经费支出;
3、活动时间: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
(二)赞助费用及回报
1、商家赞助:费用为人民币(¥.00元)。
2、商家享有权利:
(1)本单位在学校开展的正规活动可得到学院各方面支持;
(2)贵单位可利用合理的时间、地点开展合法正规活动,学校给予相应宣传,人力及场地等支持。(具体相应事宜届时面议);
(3)根据活动赞助费用数目情况协商是否在校内文学社文学刊物上做相应的宣传;
(4)本次活动赞助情况__校报会给与适当说明;
(三)项目合作进度
1、甲方:
(1)甲方作为活动主办单位,整个系列活动由甲方自行策划、筹备及组织开展,并保证整个项目准备工作在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乙方作为系列活动的赞助单位,主要负责协助本次社团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的内容,支持我校学生社团的迅速发展;
(2)甲方提供乙方以后在学校开展活动的宣传、人力、场地等方面的资源,提供乙方的相应宣传(乙方需提供相关资料);
(3)甲方应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并在活动过程中与乙方保持相关联系。如不能按进度要求完成,乙方有权要求拒绝支付余款;
2、乙方:
(1)乙方有权利了解甲方活动开展的进度和情况,甲方须如实反馈各种情况;
(2)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委派1~2人参加“__学校第__届学生社团文化节”系列活动,给予监督和协助系列活动;
(四)费用支出方式
赞助费的支付,经双方商定,分两次付款:
1、协议签订后,5天内乙方先付赞助总额的70%给甲方,即¥.00元;
2、待整个活动结束后,经双方确认,乙方再在3天内性付清另外的30%余款,即¥.00元;
(五)附则
1、本协议的合作有效期为____年__月__日~____年__月__日,协议合作期满后双方可就继续合作事宜进行磋商,并根据实际需要续签合同;
2、未尽事宜,双方经协商后再做补充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3、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有因不可预测的因素导致在双方之间可能产生的一切争论、异议和纠纷均双方可协商解决;
4、保密条款:双方应保守协议条款的秘密;
5、本协议共二份,签字时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手印)后生效;
6、附件:__学校社团文化艺术节系列活动策划书
甲方:__学校校团委学生社团联合会
乙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修脚店加盟合同协议书 第8篇
地址:
被授权方(以下称乙方):身份证号:
被授权方地址(店址):
被授权方店名及编号: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就乙方在内经营甲方齐先生风味砂锅居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起止日期及费用
1、甲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授权乙方,合同期限为一年,加盟费为_______元整。此款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_付完毕。
2、管理费为每年,此款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并履行一年后(年月日前)性足额缴纳完毕。
二、甲方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齐先生风味砂锅居的加盟业主,对外统称《齐先生风味砂锅居》,店名后加乙方自定店址名。
2、乙方自选营业地址独立办理经营手续,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签订本加盟合同并授权后,甲乙双方不得在其授权的一公里范围内进行该项目的经营和授权经营。
4、在正式营业、试营业之前以及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应向乙方传授实质性的本风味砂锅居的制作技术和方法,负责对乙方进行全方面的技术培训,达到甲方标准为止,否则乙方不得营业。
5、甲方提供加盟店内的装修设计图纸、牌匾、餐具、应季服装以及调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6、为保证乙方加工、制作和销售的风味砂锅居口味以及服务风格一致,甲方向乙方收取保证金贰仟元整。
7、如乙方转让或出租加盟店须经甲方同意并办理合同变更事宜,否则合同自动终止,保证金不退。
8、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本授权的技术和方法进行监督和指导。
9、如合同期限已经届满,甲方与乙方未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动延续。
10、甲方有权按物价指数统一变更管理费和所有调料价格。
三、甲方与乙方其他约定
1、为使乙方加工制作、销售的风味砂锅居口味统一和所使用的调料与甲方所提供的调料一致,甲方按照乙方使用量提供(味素、辣椒、麻椒、鸡精、麻酱和内部调料),提供调料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禁止乙方自行采购和向他方销售以上调味材料。甲方有权调整调料配方,乙方不得自行调整。
2、应在调料储备量不足提前向甲方申请配送调料,如果甲方没有按时配送调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可抗力除外)。
3、如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加盟合同,保证金不予返还:乙方未使用甲方提供的内部调料和味素、辣椒、麻椒、鸡精、麻酱的;乙方不使用甲方提供的餐具、服装、牌匾的;
四、乙方如按照约定使用调料的,待本加盟合同终止时甲方100%返还保证金。
五、乙方应在甲方共同协商的地点进行经营,不得擅自更改地点或扩大地点。
六、如乙方未按加盟合同约定使用甲方的技术和方法,造成口味和服务不统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加盟合同,保证金不返还。
七、本加盟合同所使用的调料和餐具款项当次结清,不得赊欠。
八、本加盟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现金结算,以甲方出具的收款凭证为准,追诉期为两年。
九、本加盟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双方调解不能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应向甲方住所地的人名法院提起诉讼。
十、由于双方任何一方发生自然灾害,火灾、拆迁、交通事故、政府命令等不可抗力和其他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发生,双方均免责。
十一、关于加盟费的优惠待遇:
乙方有意再在超过一公里的范围得到授权技术和方法,另行开店的,加盟费按1/3收取,其他条款按照本合同履行。乙方被授权一公里范围内另行开店的,甲方只收取管理费和保证金,不再收取加盟费,其他条款按本合同履行。
十二、本合同甲方与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未严格按本合同执行的)后果自负。
十三、本风味砂锅居加盟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
十四、本合同终解释权归吉林省齐先生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修脚店加盟合同协议书 第9篇
甲方:
乙方:
第二条青岛赛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部)
《加盟青岛赛弗快递网络合同书》系青岛赛弗快递网络营运全球快件网络操作规范的公约(简称公约),本合同甲方为品牌的拥有方;
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约者,均需签订本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还需有加盟书;
当加盟者收到《缔约认定通知书》时,加盟者即成为《公约》的正式成员,即享受所有加盟者同等待遇;
《缔约认定通知书》到达之前,凡签订本合同书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或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第三条合同主题
为维护《公约》的纯洁性和品牌及各附件的严肃性,不断扩大服务区域,保证正常运行。现根据速递网络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约,乙方亦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款项。乙方作为加盟者,应做到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规范服务速递业务,严格按《公约》和《赛弗快递公司管理章程》规定,并执行本合同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合同内容。
第四条甲方责任
乙方按甲方授权的期限性付清加盟前应缴费用后,甲方即将营业区域划拨给乙方经营。
经营期限为200年月日始,至200年月日。经营权分为性买断或不买断两个标准。乙方若性买断经营,标准为3万元。
维护商标尊严。做到对所有加盟着公平、公正、严格按公约和《网络管理章程》认真执行。
只要乙方在自主经营过程中,不违反《公约》和网络所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条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
乙方应承担自己在市场速递业务中经营的风险,甲方只有配合协调、代理诉讼(仲裁)义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经济、民事、行政等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应负责解答乙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各项工作想法或采纳其合理化建议。
甲方应负责协调、管理、指挥、检查、培训、奖罚、行风监督、协调理赔、查询等工作,尽加盟速递网络管理责任。
第五条乙方责任
乙方自愿加盟《公约》并自觉遵守公约、网络管理章程及附件条款,服从甲方的协调和对个案的决定。
乙方应完全遵守国家有关快递、运输、外贸、海关、工商、税务、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将商标挪作其他用途。违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速递业形势发展而出台的规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
乙方要自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设备。业务员必须具有专业的快递知识。乙方有义务按时交付各种费用和执行按时结算的责任。
乙方应保证运件包装合格,各种单据清晰、明了、并及时登记。
乙方承担按时派送、出车、接货、拖车和优质服务责任。
承担报告和汇报责任,同时接受加盟同仁的监督。
在网络内能到达的块件,必须在本网络内运转。严禁转运其他网络。如使用面
乙方严禁交接承运法律所金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质、腐蚀、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响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处所产生的后果造成的事故责任全由自己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得经营和派送其他非品牌块件,如发现前例情况,每票罚款1000-5000元。罚款自总部通知到达后15天内,必须交付给甲方,除有约定外,双方还必须签订违约备忘录。
严禁乙方自发通知各种函件影响网络正常运作,以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各种培训,违者按(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规定标准处罚。签约后,乙方一年内连续三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约合同。
乙方保证交给甲方速递的快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包装及品质必须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内件短少、内装物质不佳、快件延误、部分损坏或丢失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乙方应与所有加盟方一样,在快件进仓或出仓时,均需立即做台帐登记,核对后进行数据上传。对货物发生疑问,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查询,确认到出货站点,核对是否收到所有货物。否则,视为货已收齐。若有缺货现象,由出货方承担责任。若应答方无人值班应答,查询方就视为已转达。所有加盟方应统一购买面单,面单每份元计收。
乙方与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间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运单地址不详、货物未到、货物未齐、件到付款改为预付、到付金额偏高、客户需要协商变更或者因错误包装、分拣错误、车辆事故、航空拉货、被偷盗、破损、重量与记录不符等,都将用传真相互确认为准,并记录发现时的详细情况。如有延误、自作主张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户指定的地点放置货物所造成损失的,由肇事人承担所有损失赔偿,肇事者公司负连带责任,先予赔付。
乙方若因服务质量被投诉,每次罚款50元。市区速递派送业务,须上午11点前送完。违者,即超过三十分钟,每票罚款20元;超过二小时,每票罚款50元;迟至次日上午派送的,每票罚款100元;迟至次日下午派送的,罚款200元;又隔日延迟派送的,罚款400元。凡因通联、延误派送引起损失有投诉记录的,每次加罚20元;未经确认程序先予退件的,以延误派送者处罚。
乙方与甲方争议,先由甲方网络经理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甲方总经理负责监督执行。网络严禁扣件、压件、勒赎等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5000-10000元罚款,并向络通报批评。若乙方在一周内被三次投诉,甲方网络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整改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
凡发生丢件情况,丢件方须在五天内主动确认,并先将赔偿金划给受损方。延迟处理按《网络管理章程》规定论处。主动积极配合和服从总部管理中心调解。
无保价快运件丢失,络一律按运送契约条款予以赔偿。局域网内的由自己经理协调处理;全国网先由当事双方经理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由总部管理中心网络经理复检决定,财务部落实追款到位。需要或者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保价快递,属于高风险作业范畴。凡有保价的,须有专人专送。发货之前,须将面单传真给总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确认,并将收取保价费的40%打卡给派件公司。没有该程序的,视为无保价运递。如果程序合理,发生丢失事件,各方按揽件方赔偿60%,派送方赔偿40%比例赔偿保价金额。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因受理违禁品致航空货运、班车快件被污染的现象,先按每次罚款20xx-5000元处理,并由责任人赔偿因此造成的至发货后再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查询签收单的保存期为三个月。到第四个月,各站点将第一个月的全部签收单集中打
第七条结算标准
青岛地区的结算标准和方法,以及时间的规定,均按青岛地区的执行标准施行。如派送费、中转费、到付款、大宗货派送费等,按青岛地区附件规定执行。
到付款返还90%,带发票与不带发票同样结算。网络均执行同一标准,青岛地区执行标准必须经总部审批。
空运中转一律以《内部价目表》公布价格实行现金结算,无款不中转(参照),不能按压件或扣件处理。引起延误,由发货站点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先打预付款。
青岛地区各站点之间的大宗货物,派送费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岛地区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元计算征收派送费,结算方法和时间按青岛总部财务部规定为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加盟者入网后,在网络内实行统一标准,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网络建设费每月200元、赛弗快递系统每月200元、站点预交3000元结算金,交付方式及时限,按《缔约认定通知书》规定执行。
如客户要求退件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发件方承担。
第八条解约条件
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以书面通知送达为准,解约过渡期为七天整。过渡期结束后,延期查询期限为三十日。查询期内,双方应做好对帐和清帐工作。查询期的后一天,如乙方没有违法、违约的行为,甲方应将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每迟延返还押金一日,应加付乙方五十元。
乙方在解约三十七日内,必须配合甲方网络查询。若发现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询,视为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
退还给乙方的押金为不计息。退款时,乙方须将有签收结果的所有签收单,如数返还给甲方。少返还一张,即按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第九条其它
若加盟公司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由总部管理中心先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总部管理中心调解,要向发生纠纷的双方收取5%的调解费,其收取的调解费全部应用于网络开发之用。但通过司法或仲裁解决者除外。
为维护网络整体利益,凡被系统内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进入本网络内其它公司参加工作。一经发现,接受的公司将被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
乙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若有拖欠,须在第二天补齐。并通过总部向网内各公司通报批评。
络查询答复时限为30分钟之内。如不能在30分钟内完整答复结果,须将实情回复给查询方。违者,每次罚款30元。如因此被投诉,亦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局域网内上、下货时必须严格仔细检查。卸货时(唱票)制。遇有其它公司客户货物错卸,须在早时间内,主动送往目的地公司。如因外包装上有两个始发到两个目的地错误标识,应由错发方承担责任。
各项赔偿和罚款一律由总部复核认定,由财务部下发财务处罚决定书,如不服裁决,即由总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本合同所列币种均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各单据及所有出台的表格价,均以此币为标准收取。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修脚店加盟合同协议书 第10篇
买方(以下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
为共同拓展甲方销售市场,促进产品销售,提高服务水平,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此合同书,条款如下:
第一条权利与义务
甲方同意乙方在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建立加盟店,经销甲方产品,乙方缴纳品牌使用费壹万貳仟捌佰元整(此款不退);市场保证金伍仟元整(合同期满乙方无违规无息退还)见供货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为确保加盟经营体系的统一性,甲方将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经营中出现的偏差、违规等予以纠正和限期改正。如有侵犯甲方权益,破坏加盟经营体系的行为,将令其停业整顿或终止其加盟资格。
2.如果国家政策和市场形势发生重大变化,甲方保留对经营方针、市场计划、运作规则、产品结构、产品价格等做相应调整的权利。
3.甲方重申建立加盟店的区域规划,即:
(1)县级市设加盟店个,由乙方自行安排但半年内必须有实质性进展。如无实质性进展视乙方自动放弃经营第二,三家经营权。
(2)一般地级市设加盟店_________个,优先给乙方。
(3)省会城市设加盟店_________个。
(4)________________等城市设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
4.为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铺VI设计,供应产品及相应宣传资料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购买。
5.为乙方提供统一的运作模式和业务管理流程,提供培训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当地_门的规定从事经营活动,承担经营活动中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营管理责任。
2.按照_________的规定完成销售指标和区域市场发展计划,每月销售额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在同一地区内,第一家店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销售业绩没有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公司有权建立第二家店。
3.维护甲方形象,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业务报表,宣传资料。不得私自制作宣传资料,不得做超出甲方宣传内容的虚假宣传。
4.必须保证从公司统一进货,按公司统一价格销售产品。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收取销售费用,不得以降价、赊货、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市场秩序。
5.必须保证不在店铺销售甲方产品以外的同类产品。
6.乙方必须有不少于6平方米的固定经营场所
7.如乙方在本市变更营业地址,须提前向甲方提交变更申请,甲方按新建加盟店程序审查批准后方可变更。如异地变更需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8.所有甲方产品和甲方有关的企业标识,均属甲方拥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注册甲方名称和甲方的任何企业标识、产品标识,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识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交易。
9.乙方义务乙方在经营期间,需提前预付款壹万元整,第一笔预付款于本协议签署时支付,如预付款不足时,由甲方通知乙方及时予缴,如乙方未能及时补足货款,甲方有权暂停发货。甲方根据乙方实际销货量于每个月的月中和月底前后结算,以后以此类推。乙方根据自己每天实际销售量在每天下午六点前向甲方预定第二天的订货量。甲方按乙方要求的品种及数量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供货,如因订货数量的预测不准确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10.乙方在报单的同时,应填制_保单计划_,及时传真至公司业务部,要求字迹清晰,内容完整,以便查对。每日下午18时之前输入系统的为次日报单,如超时,则造成生产不及时无法供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负责。
11.乙方需积极热情地做好食品咨询服务和产品零售服务,建立消费者口味档案,收集并向甲方提供。
第二条加盟收益
1.乙方按统一销售价销售
2.乙方负责为所属区域内专营店配货和报单。
第三条发货
1.乙方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当日内发出货物。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发货,须提前向乙方声明。
2.货物发出后,甲方电话或物流通知乙方查询接货,运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代办代收。
第四条验货
1.乙方在本地货站接货时,应立刻查验产品外包装是否完好,如有破损造成损失,应即时与承运单位交涉,并与甲方联系。
2.乙方收货后应即时开箱验货,按装箱单查点数量;不即时开箱验货,事后再向甲方提出异议的,恕不受理。
第五条换货
1.因运输问题造成产品外包装损坏或产品损失,乙方须在接到货后2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后给予调换产品,逾期恕不受理。
2.乙方委托别人到甲方办理换货时,须签发委托书。
3.如消费者在加盟店所购产品发现质量问题,可告知甲方,经确认后换取同等价格的产品。
4.加盟店在经营过程中,根据售卖需要进行品种调剂,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通知甲方。
第六条退货换货
1.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不允许退店退货。
2.经营以后,必须履行__3_年的协议合同,中途不允许退店退货。
年合同期满时退店不退货。
第七条加盟资格终止
自愿终止
1.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因经营困难无法继续营业,可向甲方书面申请自愿终止加盟资格,品牌使用费不退。
2.乙方经营期满三年后本合同自动终止,如有意继续经营,有优先权与甲方重新办理手续,签署新的合作合同。
非自愿终止
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终止其加盟资格:
1.连续7天没下要货通知单,又无书面说明。
2.从事违法经营或做出有损甲方声誉和利益的行为。
3.严重违反加盟合同条款或甲方的其它规定。
4.遇有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灾害导致无法经营。
因第1项、第2项、第3项原因终止加盟资格
第八条通知与附件
1.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已熟知加盟条件相关的内容,并同意遵守其中的所有条款。
2.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三日内将品牌使用费、市场保证金、购货款汇达甲方账户。
3.本合同必须和《供货协议》、一并签署后正式生效,有效期3年。
4.以上各条款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现,双方自愿签约,无其它因素影响。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或者一方拒绝协商时,可诉请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修脚店加盟合同协议书 第11篇
1、品牌优势:
益足康修脚店对于创业者来说,是一个很不错的加盟对象,发展至今,它的口碑和销量一直都很不错,遍布我国的每一个城市,分布在很多一线城市,作为当中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品牌的实力有目共睹,加盟前景是不可估量的。
2、市场优势:
平价实惠的优质产品,是益足康修脚店占有该市场一席之地的主要原因之一。
3、投资优势:
低投资,高回报,是我们的创业宗旨,有效的缩短了加盟者与投资者之间的距离。
4、产品优势:
专业化研发团队,定时推出新品,免费给代理商练习新品,使产品丰富化。
5、营销优势:
益足康修脚店实行月度督导服务,有效解决经销商运营问题,保证新品推广。
6、培训优势:
专业的培训老师以及成功创业加盟方,为您进行专业的开业培训与经营指导,让您更快熟悉。
7、服务优势:
拥有强大的经营管理团队,具有一线实战的销售服务团队,能够为合作伙伴提供美满的策划管理服务。
8、技术优势:
益足康修脚店不仅产品技术含量高,益足康修脚店还会将最新的技术分享给各合作伙伴,提升合作伙伴的实力优势。
9、物流优势:
总部开通的电子订货渠道,创业者可随时在线下单,总部会在时间为创业者处理订单,快速、及时、安全的为创业者配送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