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转让合同协议书(4篇)

时间:2026-02-28 16:10:13 admin 凡家隆文学

林木转让合同协议书 第1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林地四至、范围、面积

甲方转让其林地及地上林木位于 ,面积为 亩,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如甲方提供的交地图。

第二条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地上林木状况及数量

地上树种为 树, 亩; 树, 亩。

第四条 林木及林地产权及转移

1、 甲方应确认甲方对该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 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分;

2、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无疑后作为附件。

3、 甲方确保该宗林地及林木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已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应将该地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权证》。

5、 该林地符合商品林用地规划。

第五条 采伐指标及采伐运输手续的办理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运输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证照和指标。

第六条 转让金的计算方法和款项支付方式合同结算数量依据: 。

作价:

付款:

第七条 道路、林业设施的使用及周边争议的解决

第八条

1、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行,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与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 林地内原有之林业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 甲方有责任协助解决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所转让林地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2、 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3、 甲方林权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于乙方名下的`,甲方须双倍返还预付款给乙方。

4、 由于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在妨害解除之前,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受阻面积的转让金,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 若因道路行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6、 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7、 甲、乙中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疵,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8、 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臵扣赔相应的金额。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解决。

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林木转让合同协议书 第2篇

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 林地四至、范围、面积

甲方转让其林地及地上林木位于 ,面积为 亩,具体位臵及四至范围如甲方提供的交地图。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地上林木状况及数量

地上树种为 树, 亩; 树, 亩。

第四条 林木及林地产权及转移

1、 甲方应确认甲方对该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 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分;

2、 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无疑后作为附件。

3、 甲方确保该宗林地及林木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已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 甲方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应将该地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权证》。

5、 该林地符合商品林用地规划。

第五条 采伐指标及采伐运输手续的办理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运输过程中所需的各种证照和指标。

第六条 转让金的计算方法和款项支付方式合同结算数量依据: 。

作价: 付款:

第七条 道路、林业设施的使用及周边争议的解决

第八条 1、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与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

2、 林地内原有之林业设施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 甲方有责任协助解决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 甲方所转让林地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2、 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

3、 甲方林权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于乙方名下的,甲方须双倍返还预付款给乙方。

4、 由于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在妨害解除之前,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受阻面积的转让金,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5、 若因道路通行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6、 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7、 甲、乙中任何一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疵,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8、 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臵扣赔相应的金额。

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后签订补充合同解决。

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离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林木转让合同协议书 第3篇

甲方:××××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新洲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 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土地 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 亩的,以 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鄂城林证字(XX)第000671号《林权证》中新洲综合林场平面图。

2、新洲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新洲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 %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华林公司租赁的××亩土地承包期限为XX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 万元( 元/亩 亩×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 元( 元/亩× 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新洲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 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 m3计算,作价 万元( 元/m3),中幼林按 株计算,作价 万元( 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 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 万元(按原值50%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 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新洲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 万元,余款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应于当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新洲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林木转让合同协议书 第4篇

以下简称甲、乙双方:

出让方(简称甲方):

受让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XX市XX县XX乡林业有关集体林和自留山轮耕地、顺延地有偿转让的相关政策,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共同协商并达成以下协议:购买村民小组组员

第一条:甲方自愿同意卖林木地点四至界线内采伐。甲方出让的`林地中所有可采伐树种采完。

第二条:甲方转让年限年,从年至元(大写)签协议时乙方先付元,剩余余款元待乙方采伐完后付清,付款以开收据为准。

第三条:甲方所卖的思茅松,在未采伐之前,采脂由甲方来采和管理,乙方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再付管理费。甲方割面不得超过40%,现已强度采脂的,要尽快缩短割面,一律不得强度采脂。

第四条:乙方在未采之前,甲方所转让的林木,义务管理由甲方负责管理。含护林防火,一律不得出现各种人为的一切损失,

如出现乱采脂和乱砍导致死亡一棵松树,甲方赔偿乙方额度为300~400元/棵来计算。

第五条:乙方需要采伐时,办理有关手续的证件和证照都由甲方提供配合办理有关手续。应交村委会管理费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办完手续后,开始林道路施工所经过占用的各户主农地和林地、及集体经过他人的林地,都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

第七条:在采伐后的伐区需要造林的,由甲方自己负责,乙方不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第八条:甲乙双方必须认真履行以上规定及条款,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如任何一方违反,赔偿给另一方经济损失按林木款2倍计算。

第九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