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销售合同协议 第1篇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依据《_合同法》,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居间联系煤碳用户,并协助其与用户签订《煤碳定购合同》
第二条: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生产能力及煤碳煤质化验报告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信息情况保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一年内与乙方介绍的用户进行私下交易;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供需方要求,将联系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并为甲方与用户签订《煤碳定购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二)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用户资料已经事先核实;
(三)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四)在甲方与用户的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积极协调甲方与用户之间、用户各部门之间的关系,督促双方(甲方与用户)能够及时全面履行合同;
第四条:佣金
(一)委托事项完成后,甲方应按照每签订一吨煤碳合同,向乙方支付_______元的佣金。
(二)佣金按煤碳每月的定购计划,分期结清,应在用户每次与甲方结算后的7日内支付。
(三)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
(四)委托事项未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如约支付佣金,每延期一日,按照应付佣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二)甲方与乙方介绍的用户不得进行私下交易的,如果私下交易成功的,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佣金外,还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邮编:
邮编:
税号:
税号: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煤炭销售合同协议 第2篇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为做好煤炭购销工作,本着友好合作、维护双方利益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交付方式
1、乙方在甲方煤场提货,自行解决运输问题。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货,确保甲方煤场不积压,不影响甲方生产。
二、煤质要求(以甲方测试数据为准)。
1、发热量5400多。
2、挥发物含量在22%以上。
3、灰分低于26。
4、总含水量低于6%。
5、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提货时及时提出,双方协商解决。
三、价格和金额
1、基价210元/吨,含税及各种费用,约43元,合计253元。
2、甲方应收取并支付税款和43元的所有费用。
3、价格应以自然月份为基础。如有变动,甲方应在当月25日或之前,将下月煤炭价格调整情况通知乙方。
4、提供当地价格的增值税发票,基价200元,外加税率13%。
5、提供资源补偿费的相关凭证。
四、付款条件
1、乙方每次向甲方支付10万元以上的预付款,然后甲方发货,不赊销。
2、甲方收到乙方的.煤款后,应开具收据,交乙方记账结算。
五、定量测量
1、以甲方电子秤称重为准,双方共同监控秤。并在称重单上签字。
2、任何问题应通过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与国家相关法律如有不符,以国家相关法律为准。
七、合同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八、争议
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工商部门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及签字:
乙方盖章及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煤炭销售合同协议 第3篇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一、交货时间及数量
交货时间式量原煤产地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5天供货完毕
二、交货地点:
甲方货场
三、煤炭运输时间:
按甲方要求时间运输。
四、质量要求(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化验数据为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
2、挥发份:Vad22%28%
3、全水份:Mt≤8%
4、含硫量:鶶≤0、7%
5、焦渣特性:25
6、灰份:鶤ad≤24%
7、粒度:粒度小于3mm占30%以下,大于3mm占70%以上
五、价格及金额
乙方煤炭达到第四条要求,在5000KCal/Kg的基础上,定价为____元/吨(按1票结算)。高于5000KCal/Kg的价格见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
六、煤炭检验
1、煤炭检验数据以甲方中心化验室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
2、煤炭到货后,须先经甲方中心化验室到乙方存货点(或车内)取样化验。如达到第四条质量要求,甲方通知乙方进煤200-300吨进行试烧。如煤炭适合甲方炉型则继续履行合同。如不适合甲方炉型则中止该批合同,乙方损失自负。
3、乙方批量供煤过程
(1)汽车运输甲方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2)火车运输到站后甲方负责到火车站取样化验,确定是否接收,运输中每500吨化验一次,连续二次不合格,中止执行合同,责任乙方自负。
4、在取样化验过程中,甲方安排中心化验室、热源部、物资供应部人员参加,乙方安排人员参加,取样完毕后,按要求填写热电燃气总公司入场煤炭取样会签单。
5、在进煤过程中,发现乙方明显掺假作弊,立即终止合同。甲方中心化验室单独取作弊部分化验,并将化验结果作为该批次的.结帐依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奖罚措施
1、合同签定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万元的合同保证金(甲方尚欠煤炭款的除外)。
2、乙方严格按甲方进煤计划和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供货,因供货不及时或未达到本合同有关质量要求给甲方生产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所交保证金甲方不再退还(或从尚欠煤炭款中扣除)。
3、全水份大于8%的部分,按比例扣除重量。
4、收到基低位发热值在4901-5000KCal/Kg之间,扣减10元/吨,在4801-4900KCal/Kg,扣减20元/吨,低于4800KCal/Kg拒收,甲方终止合同,已入库部分按热值与吨煤产气量理论值折算扣款。
5、收到基低位发热值5000KCal/Kg5500KCal/Kg内,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10元/吨,在5500KCal/Kg5800KCal/Kg内,发热量每增加100KCal/Kg,价格上调5元/吨,大于5800KCal/Kg不再上调价格。
6、含硫量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高于0、1%,价格下调5元/吨。
7、挥发份在指标要求范围内每降低1%,价格下调10元/吨。
八、数量计量
以甲方地中衡称量为准,双方共同监磅。如需外委称重,需有甲乙双方共同监磅,并在过磅单上签字。
九、付款方式及时间
全部接货并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出举发票,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付清货款。
十、本合同如有变更
双方另立供货合同。
十一、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提交黄岛区人民法院仲裁。
十二、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帐号:开户行及帐号: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